台灣網6月23日消息 據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剛在公務機要費案中坦承作偽證的陳幸妤,今天下午還要重回法庭應訊。原因是當年其夫趙建銘代言臍帶血“漏報千萬”代言費,夫婦倆雖已在2006年補繳,還提出訴願,但臺灣稅務部門認定其是被抓到才補繳,不能免罰。
陳幸妤今天下午還要去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出庭應訊,因為當初趙建銘代言臍帶血,漏報1000多萬(新台幣,下同),事後遭稅務部門要求補稅加罰款500多萬,雖然陳幸妤已在2006年6月12日補繳,但她強調這是“執行業務”所得,不是薪資所得,補稅補得不情願,還提出訴願。
報道稱,從細項來看,2002年陳幸妤必須補稅143萬多元,罰款87萬多元。2005年,趙建銘必須補稅170萬多元,罰款101萬多元,直到臺開案爆發才曝光,稅務部門認定趙建銘夫婦被查帳後才補稅,不符合免罰規定,駁回訴願。(焦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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