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5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消費券使用時間至明年9月30日,符合領取資格者,每人可領取 3600元(新台幣 下同)消費券。
據臺媒報道,臺灣“立法院院會”上午處理“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由於民進黨堅持應發放3800元現金,取代 3600元消費券,院會處理前,由臺灣“立法院長”王金平召集朝野黨團協商未有共識。最後經過表決,臺灣“立法院”通過臺灣行政部門提出的 發放3600元消費券版本。
另據臺媒報道,臺灣“立法院院會”還通過附帶決議,明年3月底前出生、具戶籍的臺灣居民都可領取3600元消費券。(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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