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9月6日消息 目前臺灣有40萬大陸配偶及外籍配偶,在就業協助上和一般臺灣民眾仍處於不平等地位。臺勞工部門認為,外勞人數也都近40萬人,大陸配偶及外籍配偶人力更值得開發,決定放寬就業獎助適用對象。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勞工部門職訓局昨天公告將大陸配偶及外籍配偶納入原本只適用於臺灣民眾的就業獎助對象,有工作權的大陸配偶和外籍配偶同樣享有就業輔導的臨時工作津貼、職業訓練津貼,而雇用大陸配偶及外籍配偶的僱主也可享有雇用獎助。
由就業安定基金支付的臨時工作津貼為每小時100元(新台幣,下同),每個月最高176小時,最多可領6個月;而職業訓練津貼為每月基本工資的60%,最多也是領6個月。
至於鼓勵僱主的雇用津貼,若每週雇用時數超過32小時,且連續雇用3個月,按雇用人數,每人每月補助1萬元,如果每週雇用時數不及32小時,依雇用時數,每人每小時補助10元。(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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