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鐵錘就廣西一煤礦提拔7名礦長助理下井帶班的問題答記者問
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報道 近期,有媒體反映廣西一煤礦提拔7名礦長助理下井帶班,礦長和幾名副礦長強調工作繁忙沒有時間下井監督。日前,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國家煤礦安監局局長趙鐵錘針對這一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1.問:廣西這個煤礦的做法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答:這個煤礦的做法是錯誤的。
一是違反了《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以下簡稱《通知》)中的有關要求。國務院《通知》明確規定: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要輪流現場帶班,煤礦、非煤礦山要有礦領導帶班並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
二是違反了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頒布實施的《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總局令第33號,以下簡稱《規定》)。《規定》第三條明確界定了煤礦領導帶班下井人員範圍,包括煤礦主要負責人、領導班子成員和副總工程師。
2.問:對這個煤礦的做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準備怎麼處理?
答:通過媒體了解到這一情況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研究並採取以下措施:
一是及時與廣西自治區有關部門溝通,要求立即組織核查,了解有關情況,對違反國務院《通知》精神和總局《規定》的行為要立即予以糾正,提出處理意見,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類似違規行為的發生。
二是由國家煤礦安監局一名副局長帶隊組成核查工作組赴廣西,會同廣西自治區有關部門進行核查,如情況屬實,將依法依規對該礦和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並將核查結果及處理情況及時向全國進行通報,嚴明紀律,以儆效尤,防止弄虛作假,確保煤礦領導帶班下井規定得到有效執行。
三是國家安監總局和煤礦安監局在國慶節後將組織開展煤礦領導帶班下井規定執行情況的專項督查。督促檢查各地區、各煤礦企業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和總局《規定》的情況,發現違反規定的行為,將依法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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