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臺遊如何才能遊得輕鬆、消費得愜意?臺灣消基會與廈門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曾聯合發佈如下消費警示。
慎選旅行社 警惕超低價
目前,福建省獲准經營大陸居民赴臺旅遊業務的組團社有:福建省康輝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旅遊有限公司、廈門建發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福建省中國旅行社、廈門旅遊集團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廈門春輝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福建康泰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福建海外旅遊實業總公司、福建省惠安天馬國際旅行社、廈門航空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據臺灣消基會介紹,臺灣觀光局一再三令五申臺灣地接社接待大陸游客必須按照每天不低於80美元的標準。消費者如參團赴臺旅遊,最好到已獲得赴臺遊組團資格的旅行社報名,而面對沒有獲得組團資格的代理旅行社提出的超低報價則需要謹慎,以免上當。相關資訊,消費者還可直接參閱臺灣觀光局網站“來臺旅遊須知”和“大陸人士來臺觀光專區”。
購物好習慣 權益得保障
遊客選購商品時,應注意標示完整、價格標示清楚為宜,並養成索取發票或收據的習慣,以便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赴臺期間如果發生消費糾紛,可洽詢以下單位:
臺灣觀光局、臺灣消基會及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及各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
此外,福建省消委會和臺灣消基會建立了協作關係。消費者在臺灣涉及消費侵權,可回來後向全省各地消委會投訴,或直接撥打12315,12315會將案件分流到各級消委會。消委會收到涉臺投訴後,將在15個工作日內把投訴向臺灣消基會移轉並組織調查處理,臺灣消基會會將調查處理結果函覆消費者及受理投訴的消委會。
按照投訴程式,消費者在大陸投訴涉臺侵權案件,必須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如購物憑證、合同、協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