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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資治通鑒》簡潔典雅

時間:2011-04-11 08:54   來源:中國新聞網

書名:《白話資治通鑒》

  作者:司馬光 譯者:黃錦鋐

  出版社:新世界出版社

  ISBN:978-7-5104-1322-3

  出版日期:2011-1-1

  定價:498.00(全十冊)

  編輯推薦(含本書看點):

  “有寫史,有考史,有論史, 兼具這三方面的成就……。大者綱提領挈,細者縷析毫分……”

  臺灣學者黃錦鋐主持翻譯,臺灣二十七位教授譯。譯文以緊貼原著為第一要務,文字簡潔典雅,不以“現代眼光”做解人,不平添枝葉,不擅作發揮,以拙馭巧,讓讀者講到“乾乾淨淨的《資治通鑒》,乾乾淨淨的司馬君實”。

  一部豪傑縱橫天下的“帝王之書”、名臣良將從政經略的“權謀之書”、蕓蕓眾生安身立命的“生存之書”。

  全書分冊基本以朝代及重大事件為分界,保持單冊內容的相對完整。便於讀者搜尋。

  內容介紹:

  《資治通鑒》是我國第一部編年體通史。為宋代名臣司馬光主持編寫,將上起戰國,下終五代,共1362年的大事,按年記載,一氣銜接,使自漢末以來學者所編纂的各朝斷代編年之書,一變而為聯結古今的大編年史。為學史者必讀之著作。

  司馬光編寫《資治通鑒》之目的在於“資治”,凡有關國家興替、生民休戚的重要事件人物,都敘述詳明。而對無關國計民生的事及人物,如眾多的文人、高隱均不予提及。

  司馬光所處時代,距今已900餘年,其所言與當下白話已相去甚遠,故現代人讀之,多有因感到吃力而放棄的。有鋻於此,20世紀80年代初,由臺灣學者黃錦鋐先生領銜主持,集臺灣各大學27位著名教授之力,歷時3年,將這部大著譯成白話,深受中文世界讀者所喜愛。

  司馬光是我國古代史學、文學、政治大家,其識見、才能早有公論;他與當時最優秀的史家一起,枯坐19年,抉擿幽隱、薈萃熔鑄,用功極深,而成此煌煌大著。成就之高,後人難以企及。故此,譯者在翻譯時力圖貼近、還原《資治通鑒》,不以“現代眼光”作解人,不擅作發揮,旨在讓讀者讀到“乾乾淨淨的《資治通鑒》,乾乾淨淨的司馬君實”。

  本書全文皆為白話譯文,總計500萬言。因字數眾多,將其分10冊出版。分冊仍依原書次序,大體以朝代為別。第一冊為戰國、秦、西漢(上);第二冊為西漢(下)、東漢(上)第三冊為東漢(下)、魏、西晉;第四冊為東晉;第五冊為南朝宋、南朝齊;第六冊為南朝梁、南朝陳;第七冊為隋、唐(上);第八冊為唐(中);第九冊為唐(下);第十冊為五代十國。此分冊純粹是為排版閱讀方便計,不含任何對原作的理解之義。

  作者介紹:

  司馬光(1019~1086),字君實,陜州夏縣涑水鄉人。北宋政治家、史學家、文學家,與司馬遷並稱為“史學兩司馬”。自幼嗜學, 20歲中進士甲科,踏入仕途。宋治平三年(1066),領銜編纂《資治通鑒》,其時司馬光年47歲。元豐七年(1084),《資治通鑒》完成。元豐八年(1085),任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主持朝政,數月後去世,時年67歲。追贈太師、溫國公,謚文正,著有《司馬文正公集》。

  媒體評論

  “有寫史,有考史,有論史,《通鑒》這三部分都完備。”《資治通鑒》兼具這三方面的成就。不僅上下千年之歷史流變,“大者綱提領挈,細者縷析毫分”,寫史敘事,亦有獨出之處,如敘述“赤壁之戰”、“淝水之戰”、“安史之亂”等事件,脈絡分明,生動而有條理,千古傳誦。而且能“開滌靈襟”,啟發讀者之史識;至於“臣光曰”之評論史事,曾國藩説:“如因三家分晉而論名分,因曹魏移祚而論風俗,皆能窮物之理,執聖之權”,謂之“折衷至當”;而且,《考異》三十卷,首開寫史兼考史之作法,考辨史料詳贍,亦極具參考價值。

  ——錢 穆

  今後要使中國歷史文化不專屬於少數學人的知識,古書今譯是最為切要的。

  ——臺靜農

  精彩書摘

  威烈王

  二十三年(戊寅,前403)

  1.開始命令晉國大夫魏斯、趙籍、韓虔為諸侯。

  ◆臣司馬光説:臣聽説天子的職掌沒有比尊崇禮制更重要的,尊崇禮制沒有比守分更重要的,守分沒有比正名更重要的。什麼叫禮?就是國家的紀律綱常。什麼叫分?就是君臣的名分。什麼叫名?就是公、侯、卿、大夫的名位。

  以廣極四海的土地,億兆眾多的人民,大家情願接受一個人的統制, 其中雖有才負絕倫的力量,與超邁當世智慧的人,但沒有不供他奔走而服役聽命的原因,難道不是靠著禮,作維繫的綱紀嗎!因此,天子統轄三公,三公督率諸侯,諸侯控制卿大夫,卿大夫治理士庶人。高貴的指揮卑賤的,卑賤的服從高貴的。如此,上級指使下級,好比心腹運轉手足,根本控制枝葉;下級事奉上級,如同手足捍衛心腹,枝葉庇護本根,然後上下才能相保,國家才可以長治久安。所以説天子的職掌沒有比尊崇禮制更重要的了。

  文王序次《周易》時,把《乾》、《坤》二卦列在書首。孔子《係辭傳》,説“易含萬象,天地最大,天以陽剛,尊于上,地以陰柔,卑于下,於是乾坤二體得以設定。地體卑下,天體高上,卑高的大義既經設定,那麼萬物貴賤的地位便大明於世了。”意思是指君臣的名位,如同天地的不可更動啊!《春秋》一書的主旨是貶抑諸侯,尊崇王室,王室雖然微弱,夫子還把他列序在各國諸侯之上,可見聖人對君臣的分際,向來都是殷殷致意,極為重視啊!如不是遇到像夏桀、殷紂般的暴虐,商湯、周武般的仁聖,四海歸心,奉天承運;君臣的分際,自當堅守名節,效忠至死。因此,如果以微子的賢才,代紂王而有天下,那麼成湯可永遠與天相配;以季札的德能,擔任吳國國君,那麼太伯可以永遠得到奉祀。然而他們兩位寧可身受亡國的悲哀,不願取而代之,實在是因為禮的大節不可破壞的緣故,所以説崇禮再沒有比守分更重要的了。

  禮的作用,可以辨別貴賤,序次親疏,裁製萬物,辦理眾事,但是沒有名分不能顯著,沒有器物不能具體;用不同的名分來命名,用不同的器物來辨別,然後由上而下,才光輝燦爛,有條不紊,這就是禮的大本。如果名器完全喪失,那麼禮又怎能單獨存在呢!例如過去仲叔于奚對衛國有功,受獎的時候,辭去實質的采邑而請賜繁纓,孔子認為還不如多給他些采邑的好,因為只有名位與器物,不可隨便送人,這是國君的職掌;否則,如果政令不上軌道的話,整個國家也就隨之滅亡了。衛出公在位時,等待孔子來辦理政治。孔子竟以正名定分為當前急務。他認為名分不正,人民的舉止行為便手足失措,得不到妥善安置。試想,繁纓,不過是馬頭上的小飾物,而孔子卻特別珍惜它; 正名,可説是政治上的細微末節,而孔子列為施政的優先;究其實,因為名器一旦敗壞,那麼君臣上下的關係也就無法保持了。由此看來,任何事情的發展,莫不是先由細微末節而後逐漸顯著。聖人的思慮深遠,所以能在細微處小心處理;一般人見識短淺,所以必須等嚴重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才設法補救;在細微處時處理,用力少而功效多,到嚴重時補救,往往竭盡所能還達不到效果。《易經》説:“腳下踏著嚴霜時,就知道水就要凝固成堅硬的冰塊了。”《書經》上也説:“為政之道,要天天注意事情的細微末節。”指的就是這一類的情形。所以説守分沒有比正名更重要的了。

  唉!幽、厲二王喪失為君的德行,西周治道日漸衰敗,綱常散亂,紀律毀壞,下以犯上,上以廢下,諸侯擅自征伐、大夫獨攬大權,禮的重要體制,十分已喪失七八了。然而對文王、武王的奉祀,尚綿延不絕的原因,大概是由於周朝後代子孫,還能各自恪守名分的關係。這話怎麼説呢?過去晉文公有大功於王室,請襄王賜予王者葬禮,襄王不許,説:“這是國家的典章,顯示周天子和諸侯不同的地方。從沒有國君之德,敢僭行二王之禮,這也是叔父所厭惡的啊。如果不然,叔父有地,儘管行王者的葬禮好了,又何必請我賞賜呢!”文公於是心生畏懼,不敢反抗。以當時周王所管轄的土地面積,不會比曹、滕大,以周王統治的人民,不會比邾、莒多,但是它經過數百年,仍為天下共主,縱然以晉、楚、齊、秦等國的強盛,也不敢隨便加害於它,是什麼原因呢?就在於名分還依然存在的緣故啊!至於季氏對於魯國,田常對於齊國,智伯對於晉國,他們三家大夫的權勢力量,都能夠驅逐國君, 自己掌握政權,然而始終不敢為所欲為的原因,難道是力量不夠,而心有不忍嗎?只是害怕干犯名分,受天下人辱罵啊。現在晉國大夫輕視君上,瓜分晉國國土,周天子既不能起兵討伐,又百般寵愛,使他們身列諸侯的地位,這樣連小小的名分都無法堅守,先王的禮制,到此可説是敗壞完了。

  有人以為那個時候,周王室已經微弱不堪,三晉勢力極其強盛,縱然不允許,恐怕也不可能吧!此説更是大謬不然。因為三晉固然強大,假使不顧天下人的辱罵,而違犯道義,妨害禮制的話,那麼可以不必請命天子,而竟自立為諸侯就是了。他們不請命于天子而自立,那就是叛逆的臣子,天下假使有齊桓、 晉文一樣的國君,必定遵奉禮義,起兵討伐他們。現在請命于天子,而天子又答應了他們,這是稟承天子的命令而為諸侯啊,有誰可以據理去討伐他們呢!所以三晉之所以列于諸侯地位,不是三晉破壞禮制,而是天子自己破壞的啊!

  唉!君臣間的禮制既然破壞了,那麼天下的人從此便以力氣互爭雄長,使那些聖賢後代而身為諸侯的封國,無不遭受滅絕的命運,老百姓也幾乎家破人亡,怎不令人哀傷呢!

  目錄

  《資治通鑒》譯序 1

  宋神宗《資治通鑒》序 4

  司馬光進《資治通鑒》表 6

  宋神宗獎諭詔書 8

  宋史司馬光傳 9

  執行編譯教授簡介 18

  第一冊 卷第一 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卷第二十八 漢元帝永光二年(前 403 ~前 42)

  卷第一週紀一週威烈王二十三年~周烈王七年(前 403 ~前 369)…… 1

  卷第二周紀二周顯王元年~四十八年(前 368 ~前 321)…… 15

  卷第三周紀三周慎靚王元年~周赧王十七年(前 320 ~前 298)…… 31

  卷第四週紀四週赧王十八年~四十二年(前 297 ~前 273)…… 44

  卷第五周紀五周赧王四十三年~五十九年(前 272 ~前 256)…… 60

  卷第六秦紀一秦昭襄王五十二年~秦始皇帝十九年(前 255 ~前 228)…… 76

  卷第七秦紀二秦始皇帝二十年~秦二世皇帝元年(前 227 ~前 209)…… 93

  卷第八秦紀二秦二世皇帝二年~三年(前 208 ~前 207)…… 111

  卷第九漢紀一漢高帝元年~二年(前 206 ~前 205)…… 125

  卷第十漢紀二漢高帝三年~四年(前 204 ~前 203)…… 142

  卷第十一漢紀三漢高帝五年~七年(前 202 ~前 200)…… 156

  卷第十二漢紀四漢高帝八年~十二年(前 199 ~前 188)…… 174

  卷第十三漢紀五漢高後元年~漢文帝前二年(前 187 ~前 178)…… 191

  卷第十四漢紀六漢文帝前三年~前十年(前 177 ~前 170)…… 207

  卷第十五漢紀七漢文帝前十一年~漢景帝前二年(前 169 ~前 155)…… 221

  卷第十六漢紀八漢景帝前三年~後三年(前 154 ~前 141)…… 237

  卷第十七漢紀九漢武帝建元元年~元光元年(前 140 ~前 134)…… 255

  卷第十八漢紀十漢武帝元光二年~元朔四年(前 133 ~前 125)…… 271

  卷第十九漢紀十一漢武帝元朔五年~元狩四年(前 124 ~前 119)…… 288

  卷第二十漢紀十二漢武帝元狩五年~元封元年(前 118 ~前 110)…… 305

  卷第二十一漢紀十三漢武帝元封二年~天漢二年(前 109 ~前 99)…… 320

  卷第二十二漢紀十四漢武帝天漢三年~後元二年(前 98 ~前 87)…… 339

  卷第二十三漢紀十五漢昭帝始元元年~天鳳六年(前 86 ~前 75)…… 355

  卷第二十四漢紀十六漢昭帝元平元年~漢宣帝地節二年(前 74 ~前 68)…… 369

  卷第二十五漢紀十七漢宣帝地節三年~元康四年(前 67 ~前 62)…… 387

  卷第二十六漢紀十八漢宣帝神爵元年~三年(前 61 ~前 59)…… 405

  卷第二十七漢紀十九漢宣帝神爵四年~黃龍元年(前 58 ~前 49)…… 418

  卷第二十八漢紀二十漢元帝初元元年~永光二年(前 48 ~前 42)…… 432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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