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資銀行大陸“設點” 解決臺商融資大難題
目前,兩岸未能實現直接通匯,兩岸資金往來還是通過外商銀行在大陸分支機構、大陸銀行在海外分支機構或地下金融系統進行,嚴重影響兩岸經貿的正常開展。
由於臺商的的土地是租用,無法進行抵押,部分設備較為簡陋,固定資産少,很難取得抵押貸款。大陸實行的外匯管制,要求他們自行平衡外匯。在大陸融資困難一直是臺商反映最強烈的一個問題。許多臺商必須通過各種名義,在臺灣辦理銀行貸款,再輾轉流入大陸,造成諸多不便。島內銀行審核貸款時,僅能就在臺母公司的財務情況辦理徵信,無法了解大陸子公司的經營狀況,誠信容易産生漏洞;授信之後,無法追蹤其資金使用情況,銀行承擔高度授信風險,金融監理機構也很難掌控資金流向。廣大臺商強烈要求臺資銀行儘早登陸。
兩岸貿易迅速發展,市場的開放增加了臺資企業內銷的市場份額,控制和降低匯率風險是臺商必須面對的問題。臺灣當局不準臺資銀行到大陸開設分行,臺商“信用無法擴張”,在大陸的交易以現金為主,缺乏營運資金及週轉金。
WTO後,市場準入放寬。經貿體制的改革和貿易投資的運作逐步與WTO所要求的國際規範接軌,為外商進入大陸創造了新的機遇。歐美日等國的銀行相繼進入大陸市場佈局,並在大陸金融市場逐漸擴張其市場佔有率。臺資銀行卻不能進入大陸,在卡位戰中處於下風。
臺灣金融研訓院完成的“2002年臺灣金融營運趨勢展望”問卷調查顯示,金融機構前往大陸設立分支機構意願在增高,其中民營銀行的意願最高,比例高達100%,其次為公營銀行達到88%。業者前往大陸設立分支機構,希望經營的項目,則傾向於授信、存匯與外匯業務。75%的金融機構高階主管認為,以臺商為對象的人民幣存放款業務,是臺灣金融業的商機所在。
為解決臺商在大陸發展對資金融通的需求,臺灣商業銀行到大陸設立分支機構不可阻擋,臺灣當局不得不開放臺資銀行赴大陸設立辦事處。
2002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世華銀行與彰化銀行分別在上海及昆山設立辦事處。其餘6家銀行申請案,也將依規定分批予以審批。臺資銀行設立辦事處,只是進軍大陸市場的起點,未來目標是設立分行與經營人民幣業務,爭取大陸金融市場的份額。
2002年1月,大陸公佈《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外商獨資或合資銀行要申請設立分行,須在大陸設立辦事處經營3年以上才有資格升為分行:成立分行3年後,才可吸收人民幣業務;外商在大陸設立銀行,母行資本額須達200億美元以上。符合200億美元資本額資格的臺資銀行幾乎沒有。顯然,臺資銀行要在大陸設立分行及擴大業務並不容易。臺灣銀行界希望大陸有關方面能對臺資銀行進軍大陸降低標準。
開放臺資銀行在大陸設立分行,有助於臺商擺脫融資困境,節省資金經由第三地的成本,臺灣的銀行也可掌握當地臺商的營運狀況,便於臺灣的銀行在融資後的管理,全面保障債權。
大陸主張發展兩岸的金融交流與合作,從未禁止臺資銀行來大陸設立分行。兩岸金融界可先就臺資銀行在大陸設立分行事宜進行磋商,解決廣大臺商的融資難題。
臺灣加入WTO時承諾,資産規模在全球500強之內的銀行,得依規定申請在臺設立據點營運。此—承諾對大陸地區銀行也—體適用。大陸金融界希望臺灣方面能准許大陸銀行到臺灣開設分行或辦事處。兩岸金融的積極交往及善意往來,能為兩岸的經貿發展,打開互惠雙贏的局面。
《兩岸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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