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院聘請12名涉臺案件調解員
台灣網2月28日福州消息 2月27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舉行儀式,聘任包括5名臺胞在內的12名涉臺案件調解員,聘期2年。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馬新嵐表示,今後涉臺案件調解員的職責範圍將擴大,由原來只調解涉臺民商事案件拓展到包括民商事、行政、刑事附帶民事等類型案件,構建涉臺案件全面、全程、全員調解機制,盡最大努力以和諧方式解決兩岸民眾的法律糾紛和司法事務。
閩臺人員往來密切,福建法院涉臺案件數量大、類型多、涉及面廣。2010年至今,福建各級法院一審審結各類涉臺案件11080件,佔大陸法院該類案件總數的49.73%。辦理涉臺司法互助案件11739件,佔大陸法院該類案件總數的37.69%。近年來,福建各級法院先後聘任了139名臺胞擔任涉臺案件特邀調解員,參與調解案件3700多件,促進各類矛盾糾紛的依法妥善化解。
受聘涉臺案件調解員、全國臺企聯常務副會長曾欽照接受採訪時説,由於兩岸法律政策方面存在差異,不少臺胞因認知偏差,尤其是民商事方面法律,從而導致權益受損。如今,臺胞親身參與大陸司法活動,可以學習了解大陸相關法律政策,加強交流溝通,更好地遵紀守法,也維護臺胞的合法權益。(台灣網福建省臺辦通訊員 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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