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業者跨海求償告大統 第一波索賠526萬元台幣
據臺灣媒體報道,大統混油風暴燒到大陸,經銷大統油品長達八年的廈門祥順和公司,不堪庫存及商譽損失,昨委託律師向彰化地院遞狀,請求民事賠償526萬(新台幣,下同)多元,這是兩岸食安糾紛大陸來臺求償首例。
律師蔡文彬説,526萬隻是第一波民事賠償請求,另還有為數不小的退貨退款損失。因目前仍在繼續受理及統計中,將在法官開庭時,提出確切財産損失清單求償。
蔡文彬表示,他的當事人大陸籍葉姓負責人向大統長基求償,一是賣不出去的庫存貨,10月22日盤點庫存的特級純橄欖油、橄欖葵花油等油品,共15036瓶,進貨價格1867800元。
第二是商譽損失。蔡文彬説,祥順和曾獲廈門市工商局頒發“誠信經營示範單位”,並成為廈門進出口檢驗局的“食品安全合作研究所”;如今因大統長基摻偽假冒的混油案影響,商譽受到嚴重打擊。
蔡文彬説,去年祥順和營收是人民幣7000多萬元,葉姓負責人決定請求營收百分之一的商譽損害賠償,即70萬人民幣,換算新台幣為340萬元。
蔡文彬説,上月大統爆發混油案,大陸媒體大幅報道,福建廈門、晉江、大嶝地區消費者紛紛退貨退款。祥順和的經營據點已將大統油品全部下架,大陸消費者有人要求原價退錢,也有人要求三倍價退款。
葉姓業者擁有祥順和、天潤和二家公司,原本是代理金門高粱酒經銷商,2005年起經銷大統油品。
臺認證食品之後若再出包
“經濟部”與“農委會”負責人將負責
由臺當局認證的16種安全標章食品,近年來竟有十種發生問題。“經濟部長”張家祝、“農委會主委”陳保基昨(12)日在“立委”要求下,表示三個月內會完成清查,並承諾認證食品之後若再出包,他們會對此負責。
“立法院”昨天進行施政總質詢,民進黨“立委”蔡其昌質詢,若清查完畢後,標章再出問題,張家祝、陳保基應承諾負責。張家祝、陳保基則點頭説“好”。
“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相關食品標章確實要全盤制度檢討。“經濟部”、“農業委員會”已在清查GMP 、CAS等標章産品,清查完畢預計需三個月。
此外,“政務委員”張善政昨天邀集相關部會,審查“食管法修正草案”。本次“修法”重點有三,一是提高食品摻偽業者最高罰鍰,從1,500萬元提高至5,000萬元,刑責由三年提高到五年;二是提高食品標示不實最高罰鍰,從20萬元提高到400萬元;第三是設置食安保護基金。
“修正案”將在週四提交“行政院”核定,隨後將送入“立法院”審議,預估最快可在明年初上路。
張善政表示,“新版食管法”將授權當局或地方可以籌設食安基金,財源主要來自罰鍰移撥,但若有需要,日後也可編列公務預算。食安基金用途,可作為消費者集體訴訟經費、健康風險評估,或補助與食品安全及消費者保護有關的費用。但無法直接用來賠償消費者,消費者損失,仍必須向造成傷害的廠商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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