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要聞播報

證監會醞釀保薦新規 嚴查保薦代表人持股

2010-10-26 10:32     來源:上海證券報     編輯:張蕾

  消息人士近日向記者表示,證監會下一步將繼續推出完善保薦制度的相關舉措,包括完善保薦代表人註冊制度,擴大現場檢查工作主體,嚴查保代持股等。

  該人士表示,證監會將推出的舉措包括完善保薦代表人註冊制度,公佈註冊格式,實施公佈制度;擬推出《保薦業務內控指引》,設立專門內控機構,配備專職人員,建立內控流程式控制制;進一步加大現場檢查力度,深入推進現場檢查工作,檢查主體擴大到發行部、創業板部和地方監管機構;通過多種渠道、方式加強與保薦機構的交流,包括培訓、專業會議、業務研討等;進一步強化保薦監管,發現保代持股現象將嚴肅處理,加大違規處罰力度。

  另據了解,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近期對保薦人提出多項要求:一是遵守客觀、獨立、審慎的職業操守,保持客觀性和公正性,保持應有的審慎,以充分、適當的證據為依據,對仲介機構資料的援引,要保持合理的職業懷疑,不能從書面材料到書面材料;二是提高專業水準和執業能力,保薦代表人要及時學習相關法律法規,跟蹤最新監管動向;三是進一步提高責任意識,核準制實施後,對發行人的選擇權已賦予保薦機構,按照權利義務對等原則,保薦機構應承擔相應責任。

  近段時間以來,證監會保薦制度取得的積極成效表現為:保薦機構責任意識不斷增強,申報企業品質逐年提高;保薦機構在項目立項、盡職調查、內核、工作底稿、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管理(如工作日誌)等方面的內控制度逐步建立,有效控制了推薦企業的風險;建立了保薦業務的中止機制,有120家企業主動撤回,其中70多家是因為業績下滑等原因未能滿足保薦條件;投資銀行保薦隊伍不斷壯大,素質不斷提高,保代、准保代佔投資銀行人員比例達40%;行業集中不斷提高,行業的自律水準也不斷提升;監管力度不斷加強,撤銷了近20名保薦代表人資格,並且2010年對10家保薦機構的33個項目進行了檢查。

  據介紹,目前保薦代表人總體人數富餘,但存在結構性短缺。截至9月30日,主機板在審企業家數為452家,其中首發259家,再融資193家,保薦代表人利用率60%;創業板在審企業家數為162家,保薦代表人利用率為21%。目前行業內共有保薦機構71家,保薦代表人1509人,准保薦代表人1287人,兩類人員佔投行人員比例約為40%。

延伸閱讀

訂閱新聞】 

責編信箱:tsfwzx@taiw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