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財産損失互碰自賠處理機制2月起正式實施
自2009年2月1日起,我國保險行業將在全國範圍正式實施“交強險財産損失互碰自賠處理機制”。
“交強險財産損失互碰自賠處理機制”是建立在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基礎上的一種快速理賠方式。此次保險行業推出的“交強險財産損失互碰自賠處理機制”,與2008年2月推出的“交強險財産損失無責賠付簡化處理機制”、“交強險重大人傷事故提前結案處理機制”一同構成覆蓋全國的交強險財産損失及人身傷亡快速理賠的體系。
2008年9月,為簡化理賠手續、方便廣大投保人,中國保監會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改進交強險理賠服務品質的通知》,要求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組織各保險公司進一步統一、規範各公司交強險理賠服務行業標準,實施交強險財産損失“互碰自賠”機制。根據保監會的要求,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組成專門工作組,制定並於近日下發了《交強險財産損失“互碰自賠”處理辦法》。
保監會將繼續從維護廣大被保險人和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指導保險行業進一步改進交強險理賠服務,更好地發揮交強險的保障功能。下一步,保監會將指導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組織各保險公司儘快研究實施交強險理賠單證標準化,規範並統一交強險理賠單證要求,從而進一步簡化理賠手續、更好地服務廣大被保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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