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林業産業振興措施將續推對臺合作
記者14日從福建省林業廳了解到,由福建六部門聯合製定的《福建省林業産業振興實施方案》近日出臺,提出系列林業産業振興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繼續推進閩臺林業合作。
福建與臺灣隔海相望,具有對臺交流合作的獨特優勢,又有海峽兩岸林博會、花博會(農博會)、茶博會等兩岸林業交流合作平臺,已是對臺林業合作交流的重要窗口。其森林覆蓋率、人工林蓄積量、竹林面積現均位居大陸第一,林業産業規模也位居大陸前列。
在這份産業振興方案中,“繼續推進閩臺林業合作”被列為福建優化林業産業發展環境的重要舉措。福建省林業廳表示,將發揮閩臺林業合作前沿的優勢,積極推進海峽兩岸(三明)現代林業合作實驗區和臺灣農民創業園建設;以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為契機,發揮相關政策優勢,推動兩岸林産品自由貿易。
同時,積極爭取相關部門加大對閩臺林業合作項目的扶持力度,加強與臺灣在林木花卉良種引進、生物質能源開發、森林生態旅遊綜合開發等林業新興産業發展領域的合作,提升閩臺産業對接合作水準。
據規劃,福建將重點建設速生豐産用材林、短週期工業原料林、豐産竹林、珍貴樹種、大徑材、種苗花卉、名特優經濟林、森林食品、森林藥材和生物質原料林等“十大原料林基地”,以及外向型林産工業、木製傢具和花卉産業、林産工業和生物産業、林産化工和筍竹加工産業、森林旅遊産業等“五大林業産業集群”,到“十二五”末力爭新辦閩臺林業合作項目100個,累計合同利用臺資2億美元以上。
近年來,閩臺林業合作交流持續增強。目前,臺商在福建投資創辦的林業企業達400多家,其中規模以上200多家,合同利用臺資6.9億美元,實際利用臺資5億美元。作為閩臺林業合作重要平臺的海峽兩岸花博會和林博會已連續成功舉辦12屆和6屆。( 記者 羅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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