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享有ECFA稅務優惠貨物經澳門轉運中國內地
首批享有《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簡稱ECFA)稅務優惠,經澳門轉運的臺灣電子零件,1月14日經澳門蓮花口岸,順利從臺灣運往內地。
當日上午10點40分,運載貨物的車輛抵達澳門蓮花口岸,海關關員仔細查核貨物,然後檢查提貨單,産地證明書等報關文件。審核無誤後,關員在10分鐘之內迅速辦理完結通關手續,承運貨物的車輛從蓮花口岸順利通過。
據澳門路凼新城海關站指揮官梁永基介紹,這批經澳門蓮花口岸轉机的貨物,包括有電子零件、銅鉑和覆蓋膜等,重量接近1000公斤,總值約30萬澳門元。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由中國內地與臺灣于去年6月29日簽署,並於當年9月12日正式生效。其中ECFA貨物貿易早期收穫計劃于2011年1月1日起實施。按照ECFA貨物貿易早期收穫産品清單,兩岸共計有806項産品,將在兩年內分三步實現零關稅。
梁永基表示,澳門作為第三方海關,將以現行貨物轉運形式,配合ECFA規定作相應監管,並確認貨物可獲稅務優惠,他預計,海關方面將陸續收到更多有關申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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