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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書豪搶注“林來瘋”商標

2012-02-20 08:05     來源:台灣網     編輯:王思羽

  台灣網2月19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近來引起一陣“林旋風”的NBA球員林書豪,不但擁有好球技,更具備生意頭腦。未來如果想要使用“林書豪”(Jeremy Lin)或是“林來瘋”(Linsanity)這些商標,都必須經過林書豪本人授權同意了。

  據報道,隨著林書豪在球場上的精彩表現,利用他名字創造的有趣文字也接連誕生。不少人看準這股風潮,將這些文字印在服飾、生活用品上,想要大賺一筆。林書豪的高中教練安祖魯史雷頓(Andrew Slayton),在2年前就登記註冊了Linsanity.com和thejeremylinshow.com,如今趁著這波熱潮,他還在網站上販賣林書豪周邊商品。

  但林書豪的委任律師帕梅拉狄絲(Pamela Deese)日前公開表示,林書豪已委託她進行“林書豪”(Jeremy Lin)和“林來瘋”(Linsanity)這2個詞彙的商標註冊,並在本月13日向美國商標專利局提出申請。因此未來無論是服飾、運動用品或任何周邊商品想要使用這2個詞彙,都必須事先經過林書豪的授權同意。

  雖然已經有人搶先登記註冊這些熱門詞彙,但熟悉美國商標法的律師卻表示,商標申請程式必須經過審查律師審核,且在正式公告後30天,認為權益受到侵犯的第三者皆可提出異議,因此不排除未來林書豪會針對他人的註冊提出異議。

  此外,律師也表示,販賣印有“林書豪”和“林來瘋”詞彙的産品不但可能觸犯商標法,還可能觸犯美國名人形象權(Right to publicity)法,將得不償失。(台灣網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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