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韶涵家醜鬧劇羅生門
張韶涵家醜連環爆,雙方都互嗆要提告。圖片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台灣網2月16日消息 張韶涵家醜爆不完,兩方都要告,卻都不出手。而外傳張母卷走張韶涵1億(新台幣,下同),張舅則反駁説1000萬都不到,並嗆説“不然就幫她(張韶涵)洗腳丫子!”張韶涵雖然背負棄養父母的惡名,但是演藝事業仍未受到影響。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張韶涵家醜連環爆,張舅15日氣憤的説:“她父母遲早對她提出棄養告訴。”他也説外傳張母卷走她1億(新台幣,下同),事實並非如此,確實數字他不太清楚,但保證1000萬都不到。“不然就幫她(張韶涵)洗腳丫子!”
他説:“當時張母主動將存款簿和印章還她,之前還幫她付了700萬房貸,後來張母怕她亂用,便去補辦存簿,後來才停掉該戶頭,不再動用裏面金額。”他強調當時存簿裏1000萬不到,換句話説,張母擁有那些錢,但和外傳的1億差很多。
張舅表示,張家父母生活拮據,張母當看護賺1萬多糊口,張父寄住他家,他每天給張父100元買便當,“他真的很可憐,每天躲在房間,只買麵包吃三餐,每天去醫院回診,掛號費也是我給他。”張父每個月需要多少錢?“我想只要能領到每月4000元殘障補助就能過日子。”
張母則因欠稅182萬遭限制出境,目前還沒繳,福茂唱片昨重申:“對張舅爆料不回應,該張韶涵付的她絕對會付。”
張韶涵背負棄養父母的惡名,唱片公司稱她事業收入不受影響,4個代言都已續約,一個350萬,2月接了兩場商演,一場約220萬,還要拍兩支新廣告,加上寫真書版稅,2月進帳破1300萬,強調她的粉絲支援她。不過她之前代言大中華區近4年的雪碧,去年已換成張靚穎。(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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