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楠咬定買紅妹曾打110
中新網12月3日電 近日孫楠和買紅妹“奪子戰爭”升級,12月1日,某媒體發出一篇自稱買紅妹密友的曝料文章,文中提到買紅妹並沒有為了阻止孫楠見孩子而撥打“110”,也沒有讓孫楠五個月見不到孩子,更表示買紅妹拒請律師,欲在法庭上道出事件原委。對此,孫楠所在經紀公司向中新網發來聲明,稱該文章內容不實。
質疑一:買紅妹是否撥打“110”?
聲明中表示,早在幾個月以前,買紅妹曾親自致電幼兒園和學校,不允許孫楠本人接走孩子,否則校方將承擔一切後果。這一時期,孫楠經常被買紅妹—方以各種理由拒絕探視兒子,後來發展到通知物業保安阻止孫楠進小區,甚至撥打110報警電話。
質疑二:買紅妹復出為賺錢養家?
聲明稱,孫楠與買紅妹女士是協議離婚,離婚時間和協議內容有據可查。孫楠給買紅妹及其子女留下了鉅額財産,其中有五處房産(含兩套別墅)和三千萬現金。另外孫楠還協議在離婚後每年支付近100萬元的子女生活費。孫楠在離婚時作出這財産上的安排是希望足以讓買紅妹能在家安心養家育子的。
質疑三:“獨家聯絡”真實性有待考證
聲明認為,那篇報道稱“撥不通買紅妹的電話”或“聯繫不上”。但孫楠方面質疑,“在幾乎所有人都聯繫不上買紅妹的情況下,為何只有你保持聯繫管道?”聲明還稱,孫楠方面,不論是孫楠的經紀人羅嘉慧,還是孫楠的好友宏胤導演發表的個人博文,都是具名實姓的,但那篇報道並未有實名人士表態,內容都是“據可靠消息”、“知情人士”或“不願透露姓名”的方式發表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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