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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靜雯聲明愛女兒勝過金錢

2010-06-03 08:59     來源:SRC-423     編輯:張蕾

  台灣網6月2日消息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藝人賈靜雯和孫志浩爭女官司現在又出現新的爭端。孫志浩向法庭提出夫妻剩餘財産分配,要求女方付給孫家2600萬,賈靜雯不示弱,以傳真聲明稿,痛斥孫志浩從沒付給賈靜雯和孩子生活費用,還説願意把兩人共有房子的一半持份還給孫志浩,她愛女兒勝過房子和錢。

  為了爭女兒,去年賈靜雯不惜跟夫家翻臉站上火線,沒想到美國打官司贏得女兒“梧桐妹”監護權,如今回臺灣,孫志浩不但指賈靜雯欠孫家500萬和一棟上海房子,還向賈靜雯要求2600萬。

  賈靜雯感到很氣憤了,隨即傳真聲明稿,強調2006年發生家暴後,兩人8月簽離婚協議書,就已經相互拋棄對方財産,更説早在2008年5月,就匯款120萬台幣和40多萬人民幣還給孫家,但孫志浩並未付給賈靜雯和女兒任何生活費。賈靜雯為了女兒,更在聲明稿中表示,同意還回上海房屋1/2份額,因為她愛女兒勝過房子。

  賈靜雯曾是當紅演員,如今婚姻失敗,又為了爭女兒監護權、房産問題再度杠上孫志浩。賈靜雯本人很低調,但好友紛紛看不下去,好友慕鈺華對著媒體鏡頭向孫志浩喊話,“先生如果説你的生活上、你的企業也做得很好,畢竟還是你愛過的女人,還有你們的結晶,放手一點沒有關係。”

  賈靜雯聲明中還稱,她竭盡力量爭取做母親的權利,美國法院裁定命孫志浩當庭交出女兒證件,並讓她帶回臺灣,臺灣法院假處分裁定也讓她暫時取得女兒的監護權,接下來的訴訟漫長之路,她依然會為了女兒堅持下去。(台灣網 張辰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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