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4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職棒大聯盟因日籍教頭中込伸打假球蒙受污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臺灣“高等法院”今天再次駁回該訴訟請求。
根據法院判決,兄弟象前教練中込伸被控利用擔任總教練的身份,于2008年4月到2009年9月間,配合蔡政宜職棒簽賭集團,在兄弟象與其他球隊進行例行賽時,指定投手上場放水打假球,從中獲利百萬元(新台幣,下同),遭控欺詐。
法院2010年將中込伸以詐欺罪判刑1年8月、得易科罰金,緩刑4年。
臺灣職棒大聯盟認為此案造成的後遺症及傷害甚大,也已損害大聯盟名譽,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向中込伸求償2億1000萬元。
法院一審認為職棒大聯盟並非本案犯罪而受損害的直接被害人,駁回該項訴訟,大聯盟提起上訴後,臺“高等法院”今天仍駁回,全案還可上訴。(台灣網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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