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舉行揭牌儀式,“公平會主委”吳秀明表示,“公平會組織法”去年臺灣“立法院”三讀通過,重要變革包括名稱不再冠有“行政院”以提高獨立性。
“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6日正式生效施行,“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改制為“公平交易委員會”,並於今天舉行揭牌儀式,由“政務委員”羅瑩雪與吳秀明共同主持。
吳秀明表示,“公平會組織法”在1011年10月28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重要變革包括名稱不再冠有“行政院”以提高獨立性,“委員”任命方式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人數由9人減為7人等。
他強調,這次組織改造,最特別的地方在於參考島外執法經驗,設置經濟分析專責單位“資訊及經濟分析室”,以強化經濟分析力度,提升案件研析品質。
另外,為彰顯五個業務處的功能,原“第一、二、三、企劃及法務處”,分別改名為“服務業競爭處”、“製造業競爭處”、“公平競爭處”、“綜合規劃處”、“法律事務處”,繼續扮演負責“公平交易法”案件的查處、公平交易政策及法規擬訂的角色。
有關施政重點部分,“公平會”表示,以“提升施政規劃能力,確立執法優先級”、“倡議自由公平競爭,型塑優質競爭文化”、“整合建置産業數據,強化經濟分析功能”、“深化人力資源投資,培育宏觀執法人才”及“加強國際交流合作,確保自由貿易成果”等方面,作為未來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