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臺北10月5日電(記者趙博 陳斌華)“要問到內褲的顏色、發生關係的細節,才可以判斷是不是‘假結婚’,面談官的‘段位’未免太低了!”南洋臺灣姐妹會主任陳雪慧説。
5日于臺北舉辦的“人口販運對兩岸婚姻的影響研討會”上,臺灣當局針對大陸配偶設立的面談制度成為眾矢之的。與會80多位大陸配偶和相關學者呼籲,當局在即將展開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新一輪修訂中,應取消備受詬病的面談制度,給予在臺大陸配偶公平待遇。
臺灣“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秘書長唐曙認為,打擊“假結婚”可以通過別的查察途徑,不一定非要在面談環節取證。他建議從政策和法規層面上徹底取消面談制度。
臺灣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廖元豪指出,對於打擊“假結婚”以及人口販運,當局應該花更大力氣在前期的證件查察上。
“儘管外籍配偶的待遇也存在不合理,但眼下我們的訴求是能夠將大陸配偶和外籍配偶公平對待。”長期從事相關法律法規研究的廖元豪説。
根據臺灣地區現行法令,大陸配偶想要在臺獲得身份證,必須經過登記結婚、申請團聚、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定居等各階段的多次面談,每個階段並設置一定配額。當局稱,依此可作為判斷是否“假結婚”的根據,從而有效打擊人口販運。
據了解,面談制度從2003年在臺灣推出以來,存在面談官判斷隨意、標準模糊、需要提供的證件繁瑣,存在歧視恐嚇和侵犯人權行為等弊端,廣受爭議和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