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七月陳水扁兒子陳致中疑似召妓疑雲鬧得沸沸颺颺。香港《大公報》今日刊載署名文章指出,隨著陳致中分別控告爆料的《壹週刊》和“立委”邱毅損害名譽,“召妓疑雲”進入司法程式後,又漸漸沉寂下去了。但對於每次雙方當事人出庭爭辯,島內媒體都進行追蹤報道。陳致中的表現最讓人費解,面對《壹週刊》和邱毅連番提出對他不利的證據,他除了支吾以對外,根本提不出有力的反駁事證,令案情仍如“疑雲”般混沌不明。
據《壹週刊》當時的報道稱,陳致中于七月初淩晨,與一名綽號“妮可”的高級應召女,在距離住家人文首璽不遠的汽車旅館開房間。週刊還説,陳致中非頭一回召妓,已成特殊癖好,並提出了好幾項證據:一、搭載應召女郎的私家車是扁子的座駕;二、“召妓男”與召妓站仲介者的電話錄音;三、“妮可”證實客人就是陳致中。隨後週刊又聲稱發現陳致中召妓新證據。它將召妓男的電話錄音與陳致中參加電視節目的錄音,送交美國知名鑒定單位做聲紋比對,結果幾可確認就是陳致中。另外,撥打召妓電話的手機也曾被用來撥打給吳淑珍。
文章分析,若媒體憑空捏造、無中生有,陳致中則應利用出庭的大好機會為自己辯解。但奇怪的是,他連續四次拒絕出庭,理由是選舉忙碌、行程繁多、無法抽身,甚至上月其委任律師也以體檢為由請假未到庭。當初一本正經掀起法律戰的是陳致中自己,但當案子進入實質審理階段後,卻擺出一幅愛理不理的樣子,難道打官司只是做做樣子?擔心若不提告,會被外界質疑心虛?如今陳致中的回避舉動更讓人懷疑,除非心中有鬼,否則無須躲躲閃閃。更荒唐的是,陳致中律師還突然要求法庭停止邱毅一案的訴訟程式,認為應先審完《壹週刊》的案子,但法庭認為兩案並無衝突,駁回扁子律師的要求。選舉在即,按常理分析,陳致中應該期盼兩案早早完結,以還其清白,若兩案先後審理,恐怕在選舉前無法結束,召妓疑雲無法厘清,這對陳致中其實是很不利的。
對於週刊獲得陳致中召妓的錄音,臺檢方希望陳致中能作聲紋比對,但遭其當庭拒絕,理由是聲紋比對與誹謗案無關。召妓錄音是週刊指證陳致中的其中一個鐵證,只要陳致中願做聲紋鑒定,便可知道週刊説謊與否,又怎麼能説與案件無關呢?這反倒是扭轉案情的關鍵所在。
文章指出,高雄地檢署昨天再度開庭,陳致中不但又拒絕聲紋比對,而且也拒絕勘驗召妓當天住處的出入錄影帶,更讓全場譁然的是,對於為什麼自己使用的手機序號,與召妓男召妓的手機序號一樣,竟然回答説,“我也覺得很詭異!”
根據陳致中這幾個月對召妓官司的態度,疑點重重。原本各界期待疑雲可獲澄清,但陳致中不合作的言行,卻令疑雲“疑上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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