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至正”事件是臺灣社會動蕩的縮影

時間:2007-12-07 08:56   來源:台灣網

如果説社會大動亂是政治瘟疫的話,“大中至正”事件就是政治瘟疫的濫觴。(中央社圖)


  臺“教育部”拆除“大中至正”牌匾事件,最終導致流血事件發生。香港中評社今天刊載社評指出,其性質之嚴重,切勿小看,麻雀雖小,五臟俱全。這個事件規模不大,衝突有限,但是,其中包含了各種具有導致臺灣社會大動亂的特殊因素。如果認真解剖,可以預知臺灣將會怎樣陷入不可收拾的社會大動亂。

  如何看清“大中至正”事件中包含的動亂因素呢?

  社評認為,第一,執政當局蓄意製造麻煩、製造事件、製造動亂,以圖在亂局中取勝,這是社會大動亂的最直接的、最有效的導因。一般而言,政府都是社會動亂的遏制者,是對立面,如果社會發生大動亂,政府有責任,往往是有關政策失誤。至於政府刻意製造社會大動亂的,少之又少,不過,一旦出現,社會大動亂則不可避免。今次的臺“教育部”拆除“大中至正”牌匾事件,完全顯示出是執政黨蓄意製造的事件,直接指揮者是陳水扁,大力支援者包括謝長廷。這是刻意製造動亂,這是明知而故犯,這是極為不妙的。

  第二,最高統治者刻意刺激轄內的不同宗教、不同信仰或者不同政治立場、不同民族的人民群眾互相鬥爭的偏激情緒,把小事情上綱上線,縱容人民採取殘酷手段攻擊對方,以極端的意識形態挂帥,以仇恨對立為政策目標,那麼,社會很快就會進入大動亂。對於拆除中正紀念堂銜牌及“大中至正”牌匾,陳水扁不遺餘力地支撐,他透過電子報表達力挺的態度,他宣稱,繼續保有中正紀念堂,不但反民主、反人權,更是反臺灣。危言聳聽,麻煩的是,臺灣最尖銳的民意對峙應聲而起。社會秩序立刻陷入混亂。

  第三,政黨或者當局無視法律存在,篡改法律、濫用法律、扭曲法律,都會立即折斷社會的平衡力量,導致盲目衝動、破壞秩序的民意飄起,正常的、穩定的社會局面被打亂,狂風驟起,社會大亂。對於“大中至正”事件,馬英九發表聲明指出,民進黨以行政命令淩駕法律,以修改位階較低的行政命令“古跡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來規避、違反、破壞位階較高的法律如:“文化資産保存法”、“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枉顧法治程式正義原則。民進黨這樣做是為了選舉不斷製造衝突、挑起仇恨。

  第四,當所謂的民主淩駕在正常的政黨制度、社會制度、法律制度、經濟制度之上時,社會其實已經陷入了暴動無政府主義,暴動無政府主義是社會大動亂的肇因。暴動無政府主義(Insurrectionary anarchism)提倡非正式的組織,包括小型的聯繫團體,以各種形式的反抗行動來進行鬥爭。昨天,中正紀念堂前發生流血事件,有人駕車蓄意衝撞記者,造成一人重傷,多人輕傷。社會大動亂的重要標誌,就是流血,就是民眾丟失寶貴的生命。

  

編輯:張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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