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總統”大選不到兩個月、新執政當局上臺不到四個月的看守期,“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與民進黨新係大佬吳乃仁共同籌組了一家鐽震公司,做起軍火生意。據報導,這家公司成立的目的,是為了整合軍品採購,配合當局政策;簡言之,是要提升臺灣軍火買賣的彈性與效率。
臺灣《中國時報》社論指出,從在野黨、輿論、以及臺灣人民的角度來檢視,在彈性與效率的正面考量之外,絕對還要慮及其他可能的弊端與陷阱。
邱義仁日前表示,他對於外界把鐽震公司醜化、抹黑、影射其A錢(騙錢)感到不能忍受。但是在民主國家或地區,當一項政策遭到民間懷疑時,官員根本就沒有感慨無辜的權利。邱義仁身居要津、手握大權久矣,似乎已有拒絕反省的傲慢,所以才會有日前的感慨。
社論分析指出了鐽震公司的制度缺陷,以及邱義仁等民進黨官員的傲慢與盲點。
先看體制。簡單地説,鐽震公司本質上就是一個新型態的民進黨黨營事業。十數年前,自由派學者批判國民黨黨營事業,指出其兩項重大弊端:其一是資金來源有瑕疵;有不少資産或利潤是來自於“國庫”通黨庫的利益輸送。其二是黨營事業的營運與政府政策暗通款曲;有利的該事業先知、不利的該事業先閃。正因為以上兩點弊端,學者們堅決反對任何政黨去經營營利事業。在此要特別強調,黨營事業在門面上不必然要挂黨徽、插黨旗、出黨資;只要實質上政黨勢力能夠遂行運作就夠了。
社論指出,回頭看鐽震公司,我們發現這是不折不扣的、借屍還魂的、品種改良的、正港的黨營事業。該公司股權“國防部”四十五%、中鋼二十五%、中華電信十五%、“經濟部”下轄之耀華玻璃十五%。“國防部”當然是行政機構,中鋼、中華電信、耀華三家也絕對是官股得以控制的準官營事業。“行政院”休想辯駁這些是“民間公司”;以往,因耀華玻璃與中鋼持股而派任的“官股”董事不知凡幾,概由負責公股管理的“財政部長”指揮調度,往來公文不知凡幾,皆是明證。因此,由這些官方控股近百分之百的資金,集中投注給一家“民間”企業去做生意,再由民進黨大老吳乃仁去經營,這不是“國庫”通黨庫是什麼?
換個角度來思考,如果同樣的資金投注鐽震,而企業的負責人是徐立德或劉泰英,請問民進黨,你們會不會説這是“國庫”通黨庫?邱義仁與吳乃仁以前應該也批評過黨營事業、厭惡過“黨國資本主義”,為什麼掌握了權力,就換了腦袋呢?
其次,軍火生意黑幕重重,牽涉到龐大利益,給與不給之間、給多給少之間,動輒是數十億的回扣。因此,誰掌握這家公司,誰就主導了這利益的分配與走向。此外,軍火生意在島內的唯一買主或賣主就是“國防部”,而“國防部”的政策,當然又會受執政黨的影響,於是黨與“國”之間,就永遠有極為模糊的互惠空間。一家軍火獨佔公司由黨派色彩鮮明的吳乃仁去掌握,這又與當初自由派學者所批評的黨國不清不白,有什麼差別?吳乃仁難道不會把一筆好生意特別關照親綠的金主嗎?同樣的問題再問一遍,如果鐽震公司是由國民黨中投公司總經理兼任其董事長,民進黨難道會噤聲不語?
社論提出嚴正的警告表示:邱義仁與吳乃仁不要以為這只是民進黨的事或張“內閣”的事,更不要只強調自己的清白而忽略了外界批評的重點。萬一五月廿日新執政當局成立之後,發現鐽震公司實在是利益輸送的方便管道,因此蕭規曹隨,那麼這筆帳,就要記在雙“仁”、張俊雄、陳水扁頭上。換言之,並不只批評當下鐽震公司之不宜與吳乃仁個人黨政色彩之偏頗,而是認為臺灣並不存在制度性監督此類公司的機制。誰要是無視于監督之蕩然而要執意成立鐽震公司,誰就是重建新品種黨營事業的罪人,將會在臺灣歷史上留下臭名。
最後,社論提出以下的呼籲:鐽震公司的運作必須要立刻停止;“國防部”與中鋼、中華電信、“經濟部”應立刻停止出資;該公司董事會應立刻集會並決議歇業;已募集到位的資金要立刻全數退還;邱義仁與吳乃仁要立刻向全民道歉,為他們創造“新黨國資本主義”的疏忽負責。反對任何黨營事業借屍還魂、更堅決反對雙仁達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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