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堅終於在1月28日中午“跳海”了!這位民進黨籍上屆“立委”在此次“立委”競選時,曾揚言:若“八仙過海”——臺北市8席“立委”全部被中國國民黨獲得,他就要跳海。不料,這張“悲情牌”沒發揮作用,“八仙”真的“過海”了!選後十幾天來,不斷有媒體追問他何時跳海,百般推託不果,王世堅終於在諸多護衛下,從臺北三芝淺水灣跳了下去。
《人民日報》就此刊文説,這是一齣令人啼笑皆非的臺灣政壇鬧劇。換個角度看,鬧劇並非全無意義。王世堅踐諾,是在島內媒體十幾天的狂追猛打下,無法遁形,被迫為之。雖然島內媒體關注王世堅跳海,只是因為他的娛樂性,社會責任感的成分少之又少,但不看目的,只看結果,整樁事件卻是臺灣媒體監督政治人物言出必踐的成功案例。
身為局外人,看臺灣政壇,最深感觸便是政治人物説話不必負責。尤其是選舉期間,豪言壯語、污言穢語橫飛。大到政策宣誓,空頭支票隨意開;小到攻擊對手,捕風捉影,隨意捏造,無所不有。事後,只要定性為“選舉語言”,就會雁過無痕,説者忘在腦後,聽者也不再深究。如此一來,政治人物説話越來越離譜,只求吸引眼球,不管事後責任。
當地法律對政治人物的言語也有規範,但作用不彰,因為判決程式太漫長。以親民黨主席宋楚瑜起訴臺灣地區前領導人李登輝誹謗為例,2004年李登輝影射宋楚瑜不陪民眾抗議而去打麻將,宋楚瑜告了3年才定讞。等到判決塵埃落定,早已時過境遷,人們根本記不清當初什麼情景下什麼人説了什麼話。即使被判有罪,一句讕言也不會受到重刑——李登輝被判交罰金和登報道歉,賠錢了事。因此,很多政治人物摸準了戲言的高收益、低成本,信口雌黃。
文章認為,人無信不立,何況是執政一方的政治人物,更應該以高標準要求自己。在監督誠信方面,媒體無疑大有可為。作為社會的觀察者和歷史的記錄者,媒體完全有能力擔當起監督的角色。同時,媒體也負有追究真相、監督政治人物的責任。更何況,誠信監督不僅意在匡正社會風氣,也是在幫助政治人物言行一致、完善人格,因此,王世堅應該對媒體心懷感激才對。
不過,“跳海”後的王世堅是滿腹委屈的,他質問島內媒體:那麼多失言政客,為何獨厚于他?王世堅的説法很有道理。媒體對政治人物的言行監督,不能只以鏡頭感和娛樂性為標準,而應該不分黨派,不分尊卑。不妨以即將參加3月22日選舉的兩組候選人為始,看看他們選前的放言,有多少真正地付諸了行動,又有多少是信口開河、言過即忘。唯有領導者言必踐、行必果,臺灣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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