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原油價格再度飆高,台塑石化、臺灣中油昨先後宣佈汽柴油每公升漲九角,其中九二、九五無鉛汽油均首度突破每公升三十元,造成民眾沉重負擔。島內油品價格漲幅是否合理?目前臺灣中油採用的浮動油價機制能否反映真正的成本,據此而制定出合理油品價格?以及臺灣中油是否善盡公營企業穩定物價與市場秩序的功能?備受民眾的強烈質疑。
臺灣《自由時報》今天刊載社論指出,表面看來,國際原油價格不斷飆高,島內油品價格隨之調漲,似為合理的舉措。然則民眾之反對者不在漲價,而在於漲幅是否合理。而漲幅是否合理,主要可從兩個角度:公營企業的角色,以及島內油品的真正成本,加以深入探討。坦言之,從上述的角度分析,在臺灣中油與台塑石化聯合主導下,島內油品的漲幅顯然並不合理,以致讓兩家公司平白賺取數百億元的驚人暴利。
首先,島內油品市場主要由臺灣中油與台塑石化公司分食,是經濟學上所謂“雙佔市場”。臺灣中油為公營企業,公營企業存在的目的,乃在避免特定企業壟斷市場與重要民生物資,併發揮競爭效應,使價格更趨合理,降低民眾的生活負擔。換言之,臺灣中油之存在,絕非只是反映成本,獲取盈利而已,而是具有更重要的社會功能,即避免價格激烈波動,或不合理的飆漲,發揮穩定市場與物價的作用。
然則,從近年來臺灣中油在油品價格調漲的決策與態度看來,顯然已經背離了公營企業存在的初衷,反而淪為與民營企業共同把持市場的幫兇。根據一份研究報告指出,自二○○二年油品市場開放自由化後,其中除了一段時間有臺灣埃索參與競爭,形成三雄鼎立局面時,曾發生油品競爭效果,其他臺灣中油、台塑石化形成雙佔市場時,絕大多數的價格調整之幅度是一致的,而且時間差亦僅有數小時。尤其在油品的銷售上,亦採取特殊的手法,而造成聯合壟斷之實。例如工廠需要使用的重油,若向台塑石化購買,一旦想改向臺灣中油購買,比較兩家的品質,就會遭到拒絕。此種無聯合壟斷之名,卻有心照不宣的聯合行動之實的作法,逼使消費者無從選擇,只能乖乖就範。此舉亦讓臺灣中油、台塑石化兩家公司獲取暴利,光是今年前三季,即分別大賺二百億元,六百億元之巨,可見臺灣中油根本未盡到其為公營企業的責任,反倒與台塑石化連手剝削消費者。
其次,從成本層面探討。油價的成本,包括購油成本、人事支出、機器設備等,而臺灣中油與台塑石化在每一項成本中均不相同,甚至有懸殊的差距,豈能訂出同樣的油品價格?以人事成本為例,去年平均每人人事費用臺灣中油為161萬元、台塑石化為116萬元,加上台塑石化設立較晚,機器設備較新穎,效率也較高,因此若無聯合壟斷行為,採取自由競爭,則台塑石化按理應採取低價策略,以爭取更大市佔率,打倒競爭對方。然則,何以台塑石化寧棄低價優勢,與臺灣中油訂出同樣的價格,由此推論雙方恐有聯合壟斷,坐地分贓之嫌?台塑石化是民營公司,以獲利為最高目的,亦不可壟斷市場,而臺灣中油則顯然更罔顧其社會責任。
社論認為,尤令人詬病者,臺灣中油所採取的浮動油價機制,係以購油成本佔其總成本八成計算油價,但學者評估實際應為六成而已。由此可見,臺灣中油顯然將其沉重的人事負擔,及機器設備折舊、低效率等,透過不合理的漲幅轉嫁到消費者身上。臺灣中油未實施浮動油價前半年,營運毛利率為負2.58%,實施後半年則大幅好轉為5.26%。浮動油價機制之不合理,由此可見一斑。更嚴重的是,同樣的漲幅讓經營績效更佳的台塑石化簡直賺翻了,毛利率高達14.49%,是臺灣中油獲利的三倍。
綜上所述,社論指出,臺灣中油不僅在浮動油價機制的計算方式上,顯然極不合理,無法反映真正成本,照顧消費者權益,尤要者,因臺灣中油的無效率,不能壓低油價,善盡公營企業的社會責任,反倒與台塑石化聯合壟斷,剝削消費者,並讓台塑石化坐收暴利。像這種無效率的公營公司,既無法穩定物價,照顧民眾權益,當局此時實應慎重考量其存廢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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