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衛生部公佈了《老年人跌倒干預技術指南》,這個指南發佈的時機很蹊蹺,恰在網友為天津版彭宇案鬧得不可開交的當口,很自然,會被網友們理解為,這是權威部門對社會熱點話題的權威回應。
扶還是不扶,大家一直期待法律和道德首先來告訴我們,沒想到當法律和道德都還是一筆糊塗賬時,衛生部的專家們搶先發了言。我以為,衛生部從專業角度剖析老人跌倒的問題,很有價值,解決了救人的技術問題,但遺憾的是沒有解決救人以後的風險問題,應該補上以下幾條:
1、根據南京彭宇案的一審判決,稱“彭宇第一個下車,從常理分析,他與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較大”。所以,指南的第一要義是凡事千萬別衝在最前面。判決書中還稱彭宇送被撞的老太太去醫院,與情理相悖。 所以,指南的第二要義是,作為正常人應“自行離去”。
2、當然,如果你確實離老人很近,逃無可逃,碰巧你又長得孔武有力,那麼最好的辦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這樣誰也不能訛上你。
3、相機、錄影機這些都是救人的必備裝備,如果沒有請按第四條做。
4、到公用電話亭打110或120,記住不要留名,記住得是公共電話……打完電話後,再回到現場圍觀(注意:只是圍觀,不要有引人注目的言語和舉動)
5、還有一種保險的做法:救助後,再找三個以上的圍觀群眾,留下其聯繫方式,確保關鍵時刻能找到證人。切記,根據彭宇案的經驗,一兩個證人可能不管用。
6、如果你是開車路過,那麼應保持離車距離至少10米以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驚嚇”。根據許雲鶴案一審的判決經驗,當車距跌倒老人四五米遠以內時,會對老人造成驚嚇,那麼法律會認為老人是你嚇倒的。
7、老人自救也很重要,除了熟記衛生部説的幾點,還要學會像南京那位75歲老人一樣,摔倒以後大喊一聲:“我是自己摔倒的,和你們沒關係!”
以上這些只是自己被彭宇案,以及一系列類彭宇案折磨以後的胡言亂語,希望這種情況不會在實際生活中發生,即使發生了也只是個案。
一個老人摔倒在你面前,扶與不扶是顯而易見的。如果在扶一個跌倒的老人之前要動這麼多腦子,再把衛生部的指南回憶一遍,估計邊上早就有人把手伸向老人了。這個世界沒有那麼多的彭宇,但在網路時代,一兩個彭宇案就可能動搖所有的信念。而司法放棄了對判案原則的恪守,放棄了對真相的探求無疑會雪上加霜。
英國史學家艾瑞克 霍布斯鮑姆説,當人們缺乏對社會契約的信任時,就會重回“萬人對萬人的戰爭”狀態,在這種相當沒有安全感的環境下,他們互相反咬,甚至互相吞噬。
不是扶不起,而是傷不起呀。做好事的風險不能由好人承擔。從科學的角度説,衛生部的指南一點問題都沒有,但在時下,又多不合時宜。指南是建立在互信互助的基礎上的,但現在這個前提還存在嗎?扶老人是個技術問題,但更是個社會問題。沿著這個思路反省下去,就知道我們需要一部什麼樣的指南了。
[責任編輯:張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