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衛生部公佈《老年人跌倒干預技術指南》提出:不要急於扶起,要分情況進行處理。指南提出,如老人意識清楚,救助者應詢問老年人跌倒情況及對跌倒過程是否有記憶;如不能記起,可能為暈厥或腦血管意外,應立即護送老人到醫院或打急救電話。(9月7日《揚子晚報 》)
扶起跌倒的老人,顯然很需要醫學知識,如果魯莽行事,可能會誤了老人的身體健康,給老人造成二次傷害。從這個意義上説,衛生部公佈“技術指南”,有助於救助跌倒的老人。不過,老人跌倒,我們缺的並不僅僅是“技術指南”。
其實,即便是認真研讀“技術指南”,即便是記住了,一旦臨事,可能也會陷入迷霧。救不救,可能會更加犯難。要讓公眾記得住如何救跌倒的老人,還是需要“實踐”的,即需要培訓。在這方面,我們很欠缺。據了解,發達國家的重要城市中約有80%的成年市民至少掌握1項自救互救技能,美國猝死患者的生存率可達28.7%,但我國醫院外猝死患者的生存率僅為1%;據統計,全世界每年有數百萬人因心源性猝死喪生,佔死亡人數的15%到20%。在我國,心源性猝死佔死亡原因首位,每年大約有50萬人死於心源性猝死。武漢大學青年志願者曾對武漢1300名市民進行了一項問卷調查。結果顯示,84%的被調查者在急救方面的基本知識幾乎為零。這種狀況恐怕在全國各地都很普遍。因此,培訓提高“第一目擊者”的急救能力,顯然尤為重要,也唯有經過培訓,才能掌握如何扶起跌倒的老人。僅靠“技術指南”,顯然是遠遠不夠的。
扶起跌倒的老人,從現實的困境來看,即便是熟練掌握了“技術指南”,還是不行。如網友所説,如果無足夠的人在場、如果現場沒有攝像頭、如果自己的手機無錄影功能、如果自己不是大款……就不要去攙扶了。雖然説得重了些,但也是現實所逼。對此,誰都不能漠然置之。
扶起跌倒的老人,本來只是個“技術活”,但現在卻遠非如此,不僅需要“技術指南”,需要“實踐演練”,更需要道德的提升,社會信任度的增加,也需要法律的介入。否則空有一身救老人的本領,但卻深懷恐懼,不敢施救,這顯然不僅僅是老人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