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當局“行政院”通過“勞保條例”與“就業保險法”兩項修正案,因目前法規未針對僱主未負擔受雇勞工應負擔的保費,給予任何處罰,影響勞工權益。
新修正案規定,將按照應負擔保險費的二倍處罰,並要求退還之前勞工自行繳交的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