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濱海新區通過區劃調整 破解城市發展難題

時間:2010-07-07 15:22   來源:中國廣播網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10時39分報道,作為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的天津濱海新區行政區劃調整,被認為是加快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的重大舉措。

  2009年11月,國務院正式批復,同意撤銷天津市塘沽區、漢沽區、大港區,設立天津市濱海新區,以原塘、漢、大的行政區域作為濱海新區的行政區域。同時,天津市委、市政府賦予濱海新區更大的自主發展權、自主改革權、自主創新權。行政區劃調整後,此前一直承擔協調功能區與行政區之間關係的濱海新區工委和管委會,予以撤銷,塘沽、漢沽、大港區現行建制也予以撤銷。

  今年1月,天津濱海新區政府機構正式揭牌,四套班子建立起來,包括濱海新區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和區政協。新成立的新區同級機構,要比原有三個行政區大幅度精簡,凸顯新區體制改革的優勢。現在的天津濱海新區,規劃面積227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約200萬,包括塘沽、漢沽、大港三個城區和濱海高新區、臨港工業區、中新天津生態城、中心商務區等九個功能區。

  過去,天津濱海新區內部所存在的行政區與功能區之間的體制摩擦,在一定程度上已經成為制約濱海新區發展最大的絆腳石。濱海新區作為國家級新區,被稱為中國經濟的“第三極”。在這個面積有三分之一個上海大的區域內,下轄三個行政區(塘沽、漢沽以及大港)以及若干個功能區。

  隨著濱海新區上升為“國家級新區”,納入國家整體發展佈局,管理體制滯後的問題日益突出。主要表現在:一是規劃難以統一實施;二是産業聚集效應難以實現;三是整體優勢難以發揮;四是資源配置難以優化;五是管理效能難以提高。例如,原來的新區裏共有7個公安分局、5個工商局、6個國稅局和5個地稅局、6個法院機構、5個檢察院機構。新區的核心區塘沽重疊機構更多,造成管理效能難以提高,協調難度大,行政效率低,運作成本高等問題。

  濱海新區過去有十幾個水廠,五六十個污水處理廠,每個都很小,十幾噸甚至幾噸,這些小水廠、小管網,重復建設,造成很大浪費。合併以後,可以整體考慮濱海新區基礎設施、道路交通項目,避免重復建設。另外,過去來一個好項目,塘沽、漢沽、大港幾個區之間互相競爭,現在就可以統一進行安排,有利於區域協調發展。(記者趙凱)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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