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國家發改委編制完成了《京津冀都市圈區域規劃》,已上報國務院,一旦批准將上升為國家戰略。日前,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在《環京津城市集群發展調研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中稱,我省環京津城市集群已進入快速發展階段的初期,建議我省加大集群整體推動力度,增強綜合競爭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提升我省在京津冀城市群中的地位和作用。力爭到2020年,環京津縣、市全面達到中等城市規模。
政府熱促融合,拉近與京津距離
《報告》稱,凡是對接京津步伐較快的地方,都是當地政府高度重視、強力推進,具備借勢京津、壯大自身的戰略眼光。
保定、廊坊、承德三市分別召開了高規格的對接京津工作會議,在城市規劃、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進行了研究部署。唐山與北京順義區、滄州與天津濱海新區簽訂了區域合作意向書。張家口與北京簽署協議,將北京的對口支援上升為互動合作。
此外,各地將調整完善城市總體規劃,作為對接京津、加快發展的重要手段。廊坊定位“京津冀電子資訊走廊、環渤海休閒商務中心”,唐山打造“現代化沿海大城市”,承德確立“國際旅遊城市”目標。
問題尚多,仍存在較大落差
《報告》稱,從城市集群發展的角度來看,集群尚未形成整體發展的合力,與京津間仍存在較大的落差。
截至2008年底,我省環京津區域7個市城鎮化率為41.4%,與北京、天津兩市分別相差43和35個百分點;直接毗鄰京津的環京津城市帶城鎮化率只有39.7%,而北京市的10個區縣2008年城鎮化率達到67.9%,相差近30個百分點。
另外,一些城市定位不明晰,缺乏可持續發展的思路。許多地區尚未健全由公路、鐵路、水路、民航等組成的交通運輸體系,與京津還處於“對而不接、近而不通、通而不暢”的狀態。城市集群內部的城市之間沒有建立起便捷通暢的交通運輸網路,直接影響相互之間分工合作。
環京津城市集群發展的政策措施尚不完善,缺乏必要的政策導向,與京津沒有形成體制、政策等梯度差;與京津高層交流合作,産業轉移、交通對接等重大戰略性問題合作進展相對緩慢,生態補償機制尚不健全。
勢在必“接”,應儘快出臺政策
《報告》稱,發展環京津城市集群是大勢所趨,建議我省把環京津城市集群列為全省重點發展區域,納入省級層面推進。有關部門應聯合研究出臺加快環京津城市集群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在産業發展佈局、基礎設施建設、財政體制以及稅收、土地、環保等方面的支援政策,真正在體制、機制、環境和綜合服務方面與京津形成合理的梯度差,吸引産業、資金和人才等要素,促使環京津城市集群加快發展。
此外,各地要打破區劃壁壘,合理分工、形成合力,實現區域一體化新發展。《報告》建議要以京津為坐標係,完善省、市、縣三個層面規劃,並建議加強高速公路、鐵路、國道、軌道交通等大型交通項目建設,積極引入京津的輕軌和公共交通。同時,要加快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推動通信、教育、醫療等設施和服務的一體化,推進供電、供水、供氣等基礎設施與京津共建共用。《報告》還建議,環京津市、縣要站在京津冀一體化發展的高度,按照“優勢互補、找準定位、錯位發展”的思路,與京津形成緊密的産業鏈。各市、縣要反思存在的問題和差距,要明確發展定位,做大城市規模。7個設區市和23個縣(市、區)要借勢京津發展,擴大城市規模,到“十二五”末,建成一批高標準、有特色的中等城市,到2020年全面達到中等城市規模,基本形成分工明確、佈局合理、規模有序、設施完善的環京津城市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