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源一天一個價,業主毀約量與日俱增,購房恐慌愈演愈烈……北京的二手房市場在經歷了1、2月份短暫的‘冬季’之後,3 月開始出現價格瘋漲和恐慌性成交集中爆發的情況。與此同時,樓市怪象層出不窮:業主頻頻跳價,購房糾紛大增,業主自曝逃稅,把自己告上法院……而持續快漲的房價成為這些現象出現的關鍵因素。”這是北京青年報最近一則報道的開頭語。顯然,“瘋漲”已經不足以準確反映當下北京房地産市場的實況,那已經是過時的描述,如今的北京房市完全陷入了“瘋亂”的地步!
兩會閉幕的第二天,3 月15日,北京就“獻出一份大禮”--數小時內連創三個新地王;不到一個月後,4 月11日,北京再次爆出新聞--某新開樓盤一夜之間單價暴漲4000元。如今,北青報又詳細介紹了北京房市近期上演的“五大怪”鬧劇。現實告訴人們,在中央接連密集發出調控房地産市場“金牌”的情勢下,北京卻在逆勢而動,房價不僅沒有被遏制住過快上漲的勢頭,而且勁道十足,漲勢更猛更兇了,可謂“過關斬將”一路順風,萬元均價早已超三(三環路),近期更是迅速越四、突五、破六。據中原地産前不久的數據統計,2009年北京商品房均價全年漲幅達73.5%。高價住宅成交比重大幅上升,單價2萬以上住宅成交比重從2009年初的5.6%上升至目前的75% 以上。中等收入者已經很難在六環路以內置業。北京統計局公佈的2009年城鎮居民每人平均收入是26738元。按此推算,年收入5萬多元的家庭,以六環外10409 元的目前均價購置一套建築面積70平方米的商品房,不吃不喝也要13年。更為令人膽戰心驚的是,如果瘋狂的漲勢持續下去,那麼到年底算賬時,今年的漲幅就不是去年的73.5% ,而是更高;“被六環”居民的買房年限就不是“13年”,而是20年甚至更長更長。正是這種群體性的極度恐慌心理,催生了一幕幕違背常理的荒誕鬧劇。
房地産市場的瘋亂,無疑是多重復雜因素促成的。但是,老百姓可管不了千條萬條理由,不聽各種説辭,而只認一個事實,那就是:中央的政策根本沒有落實,政府調控完全無效,房價依然一個勁地瘋漲!在瘋亂的房市面前,某些地方政府似乎真是“手無縛雞之力”,更別説有效遏制的強壯之力了。面對這樣的公僕,百姓能滿意嗎?
當然,房價瘋漲依舊的不光是北京,還有杭州等城市。為了控制局面,4月 14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再次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政策措施。筆者注意到,在分析“近期部分城市房價、地價又出現過快上漲勢頭”的成因時,明確指出這“也與一些地方認識不到位、落實調控措施不力”有關。會議還要求,“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要實行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監察部等部門要建立考核問責和約談、巡查制度,對遏制房價過快上漲、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不力的,要追究責任”。
其實,對工作不力的地方政府要問責的聲音,並非始於今日。筆者在網上搜尋,近年來問責之聲可謂重復不斷。至少在2005年就有了省級政府對住房價格負總責的要求,並把房價問題的重要性提到政治高度,申明要對住房價格上漲過快、控制不力的地方,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此後的2007年,國務院又明確各級政府要在住房方面“三負責”,即“省級政府對轄區內住房保障、住房供應和房價穩定工作負總責,市縣政府是責任主體”。去年底今年初以來,中央更是多次重申這一精神。但令人遺憾的是,問責之聲年年不斷,問責之行卻遲遲未見。2005年至今的5年,正是房價脫韁猛漲的5年,5年前就喊“穩”、3年前就喊“遏”,可既沒穩住也沒遏止,不僅全面上漲,而且部分城市房價足足翻了好幾個跟鬥。在房價方面,不少地方政府嚴重失職,甚至陽奉陰違、主動推高,已是不爭之事實,但時至今日,百姓還沒看到一個官員因此被問責、受處分。實踐檢驗了政策,教育了民眾,也重重挫傷了民心。
“在現實體制下,只要想管,恐怕還沒有什麼政府管不住、管不了的事情”。這是筆者多次重復並至今仍堅持的看法,基點是堅信我們黨和政府的執政能力。但是,也確實感到還有許多亟需加強和改進的地方。就説關於控制房價的問責問題,為什麼總是“幹打雷不下雨”呢?説到做到,才能取信於民;只説不做,比不説還糟。説了5年問責,房價瘋漲了5年,你“幹打雷不下雨”,他就依然固我、聽之任之,甚至變本加厲。這就叫以虛對虛。倘若動真格的,言到行到,嚴格問責,根本用不著三令五申,就能夠做到令行禁止。問責一處一人,勝過千令萬申。房價問題如此,其他問題又何嘗不是如此。
但願最新的這次問責之聲,不再是“幹打之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