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政府投資怎樣避免“擠出效應”

時間:2010-02-02 09:49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應對危機政府投資作用顯著

  ●啟動市場才能激活民間投資

  ●投資範圍應限定非盈利領域

  ●要掌控投資範圍結構和力度

  無論是直接的生産過剩而需求不足導致危機,還是人為的經濟過熱導致的表面上旺盛的需求泡沫破滅引發的危機,最終都是需求不足問題。危機到來時,都會表現出投資和需求不足,從而經濟增長停滯甚至負增長。面對危機,政府必須有所作為,或刺激投資,或刺激消費。

  在刺激投資和刺激消費之間,政府往往更多地選擇刺激投資。因為儘管刺激居民消費對經濟增長的作用很大,但是政府的作用空間卻很小。因為政府的財政資金預算中沒有應對危機的備用資金,沒有或很少有多餘的錢可用於給居民消費;即便有,也只是杯水車薪,尤其是在人口多的大國更是如此。相反,政府刺激投資的可作為空間就大得多,既可以有財政政策,也可以有貨幣政策。需要注意的是,財政可以一定限度地舉債(赤字財政)投資,而財政基本上不能靠舉債給居民發錢刺激消費。

  政府刺激投資的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的選擇是時間順序和力度的選擇而不是非此即彼的選擇。兩種政策都需要,但財政政策要先行,或者同時實施,但開始階段財政政策力度要大一些、實施速度要快一些。因為危機一方面會使民間財富縮水、企業和個人資金短缺,投資能力減弱;另一方面,人們收入減少或縮水,購買力下降,消費減少,使得産品沒有市場,企業喪失投資動力。

  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投資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拉動經濟增長的手段。政府投資先行,基礎性設施等領域的開工會給其他領域的投資帶來機會,其他企業的産品才有市場,民間投資才可能被帶動。這樣一來,貨幣政策的實施也才有了條件,否則,即使利率再低(即企業的融資成本再低),企業也不敢貸款投資,或者貸款後不投入實體經濟領域,反而會加劇經濟的不穩定。

  民間投資是指家庭、個人、金融機構和其他非政府組織的以盈利為目的的投資;政府投資或用於政府自身建設,或用於生産領域和社會事業,包括財政投資、政府部門投資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産投資等,其中財政投資是各級政府用財政資金進行經濟建設。

  一般意義上,政府投資可以帶動民間投資,也可以擠出民間投資,關鍵在於對政府投資的範圍、結構和力度的掌控。在市場經濟體制相對完備的情況下,政府投資應該限定在民間資金不願意投資的非盈利領域,為公共利益、環境建設和民間投資創造條件。在這種範圍內的適時適量的政府投資一定會促進民間投資。而如果政府投資于盈利性領域,則會使民間投資獲利的機會部分喪失,就會産生對民間投資的擠出效應。

  為了走出危機,政府投資總體上只能是帶動性的,不能替代或擠佔民間投資的空間。我國在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順序和力度、速度的選擇上在總體上是得當的,財政投資明顯先行且力度大、速度快。事實表明,2008年下半年和2009年初財政投資的力度和速度,對阻止經濟增長速度下滑和緩解其他經濟、社會問題以及後續政策的實施,起到了根本性的作用。而且,政府投資基本上控制在基礎性設施、重大民生工程和對其他競爭性領域有帶動作用的産業等領域。所以,對民間投資起到了或者説即將起到巨大的帶動作用。目前的經濟運作也已經顯示出民間投資增速的趨勢。

  去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對此做出了基調性和方向性的決定,而且還有了較具體的安排,鼓勵民間投資:繼續保持較大力度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投資重點向農村基礎設施傾斜;在貨幣政策的實施上明確強調要在金融上支援小企業,為民營企業提供更多的資金支援。另外,國家加大國有壟斷行業和企業的改革力度,放寬對民間資本的進入約束,還在稅收政策上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其實質也是鼓勵民間投資。國務院也即將頒布實施《關於進一步鼓勵和促進民間投資的若干意見》,將會在市場準入、行政管理、金融服務、稅費負擔等多個方面做出有利於鼓勵民間投資的、可操作的規定。(黃少安 作者為中央財經大學經濟學院院長)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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