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職工要漲薪宜先減企業稅

時間:2010-02-01 14:17   來源:《瞭望新聞週刊》

  據媒體報道,自江蘇省在全國率先確定上調最低工資標準。近期北京、重慶、東莞等市也紛紛傳出“漲工資”的風聲。

  雖然春天還在仍未化凈的冰雪之下蜇伏,可這樣的好消息還是令不少人的心頭漾滿春意。但筆者卻樂不起來。不是因為“最低工資”與己無關,而是擔心政府開了價,企業卻不買賬。

  事實上,多年來不少地方最低工資標準得不到落實的情況一直就不鮮見。人們罵著“黑心老闆”,怪著政府不作為,卻無能為力。

  可是,GDP狂增而職工工資收入難增、不增,甚至反降的現狀都是“黑心老闆”造成的嗎?不能否認,不僅有專靠壓低、剋扣工人工資賺昧心錢的黑老闆,而且還有生産環境惡劣根本不顧工人死活的“血工廠”。然而,在最低工資標準難以兌現這件事上,把責任一味地推到企業身上有失公平。

  眾所週知,在中國辦企業並非易事。據有關資料,將各種隱性的、顯性的稅費加在一起,中國企業的平均稅負在40%以上,有的還高達60%,位居世界第一。一些中小企業甚至到了不逃稅、避稅就無法生存的境地。2009年國務院發佈了《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工信部也發佈了《關於做好減輕企業負擔工作的指導意見》,也從一個側面證明了企業的負擔確實到了該減的時候了。有人可能會説,企業稅負再重,也不該壓低人力成本。可是,除了人力成本是可壓的,企業還能從哪節省成本,增加利潤?理論上説可以靠管理、靠科技,但管理、科技本身都是要成本的,對一般中小企業來説,很多時候是“遠水救不了近火”。

  需要説明的是,筆者絕對無意為千夫所指的老闆們脫“罪”,不僅如此,甚至還贊成一些網友提出的將“最低工資標準”立法為強制性的“高壓線”,對拒不執行的企業施以處罰。只是,筆者認為,政府可以給企業提要求,但必須有個前提,那就是從政府的角度先給企業減稅減負。儘管企業能否將“省”下的稅費款用於員工漲薪仍有賴於企業主的道德良知和法紀觀念,但繼續讓企業負重前行,則員工漲薪肯定無望。

  政府有能力做到這點。在遭遇國際金融危機的去年,我國財政收入仍有11.7%的增長就是證明;政府也有責任通過給企業讓“利”來為企業做榜樣。可喜的是,新年剛過,在去年通過增值稅改革降低了民營企業生産經營成本後,有關部門已在醞釀推出包括對中小企業進行稅制調整的所有減稅計劃。相信若能順利實施,那最終一定能開創一個國家、企業、勞動者多贏局面。(林蔚)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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