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明星涉嫌違規、犯罪的查處應該更嚴厲,這樣才能讓那些沉湎于明星崇拜的青少年懂得,誰也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明星發生負面新聞,給筆者印象最深的是毛阿敏的偷漏稅事件。當時,南京稅務部門的人追著毛阿敏到處跑,最終讓這位明星補齊了所欠的稅款。也正是那次事件,讓筆者知道,明星們儘管歌唱得好、戲演得好,智商未必就高,尤其是和久經沙場的企業老闆相比,他們為人處世的能力等於3歲孩童。毛阿敏就是被很多老闆騙了,當時這些老闆説,給你出場費,所得稅由企業代繳,結果毛阿敏出場費拿了,企業承諾的代繳個人所得稅,成了空頭支票。當時毛阿敏還曾經説,要去找這老闆討説法。空口無憑,到哪討説法?太天真了!
明星演戲賺錢,正常;代言廣告賺錢,正常;代言廣告發佈不實之詞,誤導消費者,就不對了;通過內幕消息炒股暴富,甚或涉嫌侵吞國有資産,問題就嚴重了。
代表性的事例有兩個。
其一,據媒體報道,一位和“萬人迷”陳好同名的股民(之所以這樣説,是因為該人是否為明星陳好未被最後確認),2006年一季度以不高於1.4元的價格買入ST黑龍101.09萬股,成為第三大流通股東,隨後又在該股票停牌前的19個交易日中大舉搶購,持股數躍增至280.31萬股,穩坐第一大流通股東寶座。
今年4月17日,遭遇停牌3年的ST黑龍復牌,當天收盤大漲1004%,該股民將手中持有的股份拋售一空,獲利2700萬元。
其二,上海徐家匯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前不久IPO申請獲得通過,十大股東中有知名作家余秋雨。材料顯示,2001年12月,當時還是上海六百的徐家匯商城決定將24.5%的股權轉讓出去。這些股權轉讓給了上海祥龍物業、徐匯副食品公司、上海六百的31位公司管理人員和業務骨幹以及余秋雨等4位外部自然人。余秋雨當年以每股2.9239元的價格購入82.5萬股,出資為241.22萬元。而經過近8年的股本轉增,如今余秋雨的持股數量為518萬股。
參照8年前原始投入,其現在的每股成本僅0.413元。一旦徐家匯上市,余秋雨將坐收上億元的股市財富。
除了上述二人,還有其他明星炒股暴富的新聞。
對於陳好、余秋雨的股市暴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讀,筆者比較看重的觀點為:陳好有內幕交易之嫌,余秋雨有侵吞國有資産之嫌。由於有這樣的觀點存在,筆者認為,對於陳好、余秋雨這樣的暴富案例或其他類似案例,證券監管機構和經濟犯罪偵查機關不能視而不見,不能不了了之。
因為明星是公眾人物,他們的一言一行對社會大眾影響很大,對青少年的影響更是不容低估。如果我們這個社會的明星,除了面貌姣好、嗓音甜美、演技出眾、口才超群,經常曝出的是吸毒、是內幕交易、是性侵犯少年兒童、是侵吞國有資産,其負面效果相當嚴重。
事實上,明星因為獲得名利太快太容易,思想空虛之下産生種種不良行為,是一個世界範圍內的現象。對於一個國家的監管機構、權力機關而言,對明星涉嫌違規、犯罪的查處應該較之普通大眾更快、更準、更嚴厲,這樣才能更好地在社會上樹立起道德標桿,才能讓那些沉湎于明星崇拜的青少年懂得,一個人無論有多高的地位,有再多的錢,也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違法了,一樣要受到追究。
不知眾位讀者以為然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