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水價將於12月1日調整至3.20元,漲幅為45.45%。網友普遍抱怨漲幅過高(本報昨日報道)。
作為公共産品的自來水,價格猛然上漲45.45%,自然而然讓人想不通。寧波水價此次上調45.45%,而寧波市自來水公司的股東之一——寧波富達2009年一季報顯示,自來水業務收入11532.19萬元,業務成本6186.85萬元,毛利率達46.85%。45.45%與46.85%這兩個數字,扎不扎眼?
最近一段時間,對全國各城市這一輪漲水價的質疑已經是連篇累牘,連新華社都專門發文,提出要以群眾利益為重。我以為,即便當地有關部門有充足的理由大幅上調水價,但也不能在公眾的質疑、反對、抱怨聲中強行漲價。這是因為,自來水是公共産品,價格變化不能沒有民意基礎。如果不顧公眾反對強行漲價,我想當地有關部門留給公眾的恐怕不是執政為民的好印象吧?更何況寧波此次上調水價理由並不充分,可質疑的地方很多。45.45%的漲幅根本是在向民意示威:讓你好好看看,是你們的“抱怨”有用,還是我的“文件”管用。
在民怨聲中上調水價彰顯權力霸道,一是監管部門的權力,二是自來水企業的壟斷特權。特權總是讓人反感的,更何況是直接傷害公眾利益的特權,更何況是直接“霸王硬上弓”式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