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財政部、工業和資訊化部、發展改革委、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七部委29日聯合印發《家電下鄉流通網點管理實施細則》,以進一步加強對家電下鄉流通網點的監督檢查,促進家電下鄉工作有序推進。《細則》指出,商務、財政、工業和資訊化、發展改革(價格)、稅務、工商和質檢主管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和法章以及家電下鄉管理的有關規定,在各自職責範圍內,查處違規行為。同時,要求中標流通企業要切實履行中標承諾,規範家電下鄉産品銷售及服務保障,制定備案銷售網點違規處罰措施,對發現的違規行為應責令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