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僅發展融資模式分級基金 限定分級份額初始杠桿率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26日表示,日前草擬的《分級基金産品審核指引》明確,目前僅發展融資模式分級基金,限定分級份額初始杠桿率。指引自26日起向基金管理公司及託管銀行徵求意見。
這位負責人説,分級基金是指通過事先約定基金風險收益分配,將母基金份額分為預期風險收益不同的子份額,可將其中部分或全部類別份額上市交易的結構化證券投資基金。分級基金是創新基金産品,此前有關部門沒有發佈過相關審核指引。此次徵求意見的指引明確了分級基金設計原則,規範分級基金募集方式、杠桿率、份額折算和風險揭示等各方面內容,其目的是明確分級基金髮展邊界,適當控制分級基金風險,確保平穩運作。
指引稱,分級基金産品設計應遵循結構簡單、風險可控、風險收益相匹配和充分揭示風險原則。目前,僅發展融資模式分級基金,暫不受理三級及三級以上子份額分級基金、可分離金融衍生品分級基金和分級ETFs等複雜的分級基金。為降低A類份額風險,分開募集的分級基金僅限于債券型分級基金。分級基金需限定分級份額初始杠桿率,其中,債券型分級基金不超過10/3倍,股票型分級基金不超過2倍。無固定分級運作期限的分級基金需限定分級份額最高杠桿率,債券型分級基金不超過8倍,股票型分級基金不超過6倍。
指引指出,基金管理公司及銷售機構應充分揭示風險,在投資者認購或申購分級基金時要求其以書面或電子形式簽收投資者教育手冊。該指引還對分級基金的名稱、到期處理方式、投資策略和風險控制等方面做了規定。
該人士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結合徵求意見情況,對該指引進一步修改完善後發佈實施,已發行或在審産品不受該指引約束,但新申請的産品將完全按照該指引運作。
截至9月23日,36家基金管理公司已管理或申請募集分級基金,證監會已核準28隻,在審30隻。已上市交易的分級基金21隻,上市份額資産規模36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