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存智表示,我國資源型城市不僅面臨著礦竭城衰的問題,而且還存在較為嚴重的生態環境保護及治理以及民生問題。根據國土資源部的統計,目前我國約有1/3左右的資源型城市面臨可供開發的後備資源不足,不少城市面臨礦竭城衰的嚴重問題。
他提出八大措施助力資源型城市走出危機:
第一,根據資源型城市發展進程,統籌規劃,爭取用最合理、最經濟的方式使資源型城市走上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第二,加大後備資源的勘察力度,其中包括加強區域範圍內的後備資源勘察力度和加強礦山周邊及深部地區的資源勘測。
第三,將資源型城市産業轉型與國土整治綜合結合起來。
第四,節約集約利用土地,通過盤活地方低效土地措施,優化土地結構,創新土地管理方式,統籌協調各類區域的管理需求。
第五,大力推進城鄉統籌發展,做到城區建設和新農村建設、礦區開發和環境治理等有機結合。
第六,加大礦山環境治理的工作力度。在對歷史遺留的礦山環境治理同時,切實做好環境治理的恢復保證金制度,逐步建立以政府引導的多元化投資渠道,加強監督力度,確保礦山環境治理與保護到位。
第七,大力發展迴圈經濟,加強礦産資源的節約與綜合利用,提高礦産資源的開採率、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延長礦業加工的産業鏈,做好尾礦資源的綜合利用。
第八,探索建立相關的産業援助機制,綜合考慮歷史體制和地區的因素,充分調動中央及地區的積極性,加快研究建立資源相關産業的研究機制,從體制和機制上保證礦業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