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安排,香港人民幣業務的清算行和參加行在得到人民銀行核準後,可以進入內地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債券交易。金管局表示,將與人民銀行聯繫落實有關安排的細節,並會就此事向認可機構發出通函。
金管局總裁陳德霖表示,新安排的出臺,為香港的人民幣資金和金融機構開通了一條在內地投資的出路。這可以促進香港人民幣貿易結算業務進一步發展,並增加香港的人民幣離岸業務的吸引力。
另外,在新安排下,境外的中央銀行和貨幣當局也可以進入內地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投資。陳德霖説,金管局歡迎這個新安排,並會馬上與人民銀行了解和跟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