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京10月23日電 (記者 朱曉穎 孫瑩)記者23日從連雲港市灌南縣委宣傳部獲知,對當地4家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上億元存款被挪用一事,當地政府拿出4300萬元人民幣,擬分3期先行兌付給合作社農戶。4家合作社11名涉案人員中,已有8人交由公安部門。資金違規流入的江蘇龍誠集團董事長王明龍已被網上追捕。
本月15日,灌南縣4家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突遇資金週轉困難,其中2家合作社直接關門。另2家目前仍在營業。經灌南縣宣傳部核實,這4家合作社共涉及約2500名儲戶,儲額達1.1億元人民幣。
記者了解到,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與農村信用合作社不同。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並不屬金融部門的監管範圍。這4家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的監管部門是灌南縣委農村工作部。農工部成立合作社的初衷是解決農民生産生活中的小額貸款問題。在本案中,4個合作社的工作人員違規操作,用高額利息方式吸儲,將本該用於農業生産的儲蓄資金挪用至江蘇龍誠集團用作它途。而合作社資金須用於農業生産是有明文規定的。
“這類機構的成立,鑽的就是《農村合作社法》的制度空子。”東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金融系主任周勤教授指出:“它們出事,只是早晚的事情,沒有金融機構監管,又不符合經濟和金融規律”。
“像這樣的機構,表面上承諾的是‘只存不貸’,給農民高於商業銀行的利率,但規定存款資金投入的産業卻是回報低且不穩定的農業領域,所以他們只能鋌而走險,把錢貸給高融資部門。一旦後面資金鏈出現問題,錢就容易‘打水漂’了”。周勤説。
記者隨後了解到,江蘇龍誠集團投資範圍頗廣,包括房地産、期貨、電子商務、物流、網路遊戲、餐飲娛樂等。但其在網上登記的辦公室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灌南縣宣傳部工作人員表示,除了這4家“出事”的合作社外,當地還有21家同樣性質的合作社,運作還比較規範。
周勤建議,農村地區可以建立金融機構的保險制度,出事之後農戶可以要求保險公司賠償。
記者從灌南縣宣傳部獲知,為維護農民利益,當地政府先行對儲戶進行資金墊付,兌付已持續3天。由於一些在外打工的農民,兌付還需要一個過程。截至22日,已有807戶農戶拿到了墊付資金,合計1859萬元人民幣。
對於江蘇龍誠集團,當地政府正在進行資産清理過程:對房産進行凍結,王明龍被公安部門網上追捕。
灌南縣政府表示,下一步將對合作社違法挪用農戶資金、江蘇龍誠集團違規使用資金等行為進行依法處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