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岱岳區下港鎮的黃先生雇了四五個無業小青年到城區暴力催債。沒想到因價錢沒談好,反被暴打一頓。
9日下午,黃某報警説被人打了,民警趕到他所在的寶龍城市廣場北側。他正靠著麵包車打電話,滿身灰塵,看起來在地上打過滾。面部有點腫。西服右腋下一直撕裂到腰部,還喘著粗氣。
原來他是岱岳區下港鎮人,朋友欠他六萬多,賴著兩年多沒還。他最近需要用錢,竟在下港鎮雇了四五個無業青年,開麵包車拉到泰城來暴力討債。
沒想到出發前本談好要賬成功的報酬,開車走到寶龍城市廣場時,幾個小青年突然要求加價。黃先生不同意,小青年竟讓對他拳打腳踢一頓後,走進附近酒店喝酒。岱宗坊派出所民警把他們堵在酒店裏抓住。
弟弟賴哥兩萬,跑到外地不回
南外環附近,徐姓的倆親兄弟也有債務糾紛,弟弟借哥哥兩萬元不還。因兩人是親兄弟,借款時就沒寫借條。
弟弟還不上錢,跑到外地躲債。哥哥一家天天到弟弟家要錢,弟媳婦稱已離婚,讓他們不要再來家裏要錢,最後報了警。南關派出所民警多次到府調解,他們才同意去法院處理。
類似常遭遇到府討債的還有家住虎山公園東側一小區的一戶居民。他欠別人錢不還,討債人幾乎天天深夜到他家敲門催債。有時這戶居民一天就報警五六次,7日晚11點,他報警後民警攔住討債人,討債人手裏有有效借據,民警告誡他通過法律手段解決,不要再擾民。
給朋友做擔保,家裏老人沒法住
金山路一小區居民董某用房産證幫朋友抵押借款,朋友還不上債,債主按照合同讓父母搬進了董某家裏。董某家裏還有兩位老人不承認此事,不肯搬走。
債主説房子是抵押物品要麼誰都不住,要麼雙方一起住。債主父母先換了鎖,第二天,擔保人的父母也換了一次鎖。兩家吵得厲害,鄰居報了警。民警看雙方合同沒問題,建議他們去法院解決。法院10月13日將做出判決,13日之前兩家老人誰也不肯搬走,最後商議決定,四位暫時停止衝突,一起住在這裡等待判決結果。
民警説前段時間五馬小區還有一起類似找擔保人討債的案子,債主把擔保人關在賓館裏幾天,債主涉嫌限制人身自由,被治安拘留。
民警提醒暴力討債法律不容
民警説,債務糾紛正確的處理方法是讓法院裁定。幾乎每天都接到很多債務糾紛,大部分都不是警方管轄範圍,影響了正常出警效率。一般會登記下雙方姓名和聯繫方式,告知雙方要冷靜,不要打架。除非因討債動手打架砸東西或非法拘禁欠債人警方才調查處理。
為避免爭議,民警建議市民民間借貸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親屬和熟人借錢,也儘量寫借據,避免今後有爭議。
二,不要隨便給別人作擔保。作擔保前,要了解請對方的財産狀況,如果對方還有其他欠款,要謹慎擔保。
三,不要用暴力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方式討債,如果出現債務糾紛,最終都要通過法院判決後明確。
四,較大數額的民間借款最好在律師的指導下,簽訂規範的合同,避免糾紛,方便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