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先生去年在恒生銀行買了一份理財産品,當時,他剛過了60歲的生日。根據銀行規定,60歲以上老人購買非保本型理財産品,需要有第三方簽字同意。然而在購買時,魏先生並未找來第三方簽字,現在一年過去了,去年購買的理財産品縮水不少。他認為,當初在購買産品的時候,恒生銀行就沒有遵守自己的規定,存在過錯,要求退回自己當時購買産品花費的31萬元,並且希望銀行賠償相關損失。
沒第三方簽字也買到了
魏先生説,2011年他每次經過中山東路上的恒生銀行,都會看到在門口的電子屏上有一款理財産品的宣傳,時間久了,對這款産品他漸漸感興趣了。
“我後來就上網看了一下這款産品,看上去還不錯,去年6月份我就到他們的營業廳,跟工作人員詢問這款産品。”魏先生回憶,“當時他們給我的説法是,這款是一年期名為‘步步穩’的理財産品,産品的預期收益額能達到8%。”
隨後,魏先生覺得這款産品還不錯,準備購買,“當時有個工作人員就跟我説,超過六十歲的人,購買非保本型産品,需要第三方簽字,比如子女或者是配偶都可以。”得知這個規定,他決定回家跟家人商量一下,如果家人同意,就一起過來簽字。
然而剛走到門口,就被工作人員叫住,表示可以通融一下。就這樣,魏先生最終買下了31萬元的理財産品。
一年後虧損三萬多元
今年6月份,魏先生再次來到營業廳,“我當初投進去31萬元,現在只能取出27.9萬元,虧損了3萬多元。”對於這次的損失,他説,“説實話,我就算想到虧損,也沒想過會虧這麼多。
聯想到當初自己準備回家與家人商量,卻被工作人員叫住,簽字購買理財産品的情節,魏先生認為,“在當初賣産品給我的時候,恒生銀行的工作人員就存在過錯,明明有規定60歲以上的人購買非保本型産品需要第三方簽字,他們沒有按規定執行。我希望他們為這次的工作失誤買單。”
魏先生隨後找到工作人員,提出希望銀行給出賠償,“工作人員跟我説,我當時雖然已經滿了60歲,但是只超過了一個月左右,而且是為我考慮,才特許我去購買這款産品。”對於工作人員的解釋,他覺得無法接受,“規定就是規定,哪怕我超出一天,也應該按照規定執行,一個人可以通融,兩個人也能通融,這樣下去,規定還能叫做規定嗎,這不是成了一紙空文了!”
恒生:並非法規要求
8月1日下午,恒生中國企業傳訊部工作人員尚小姐發來郵件解釋,有關這位客戶購買的産品為90%保本掛鉤股票的投資産品。
針對60歲或以上的客戶認購該類部分保本産品,本行有內部流程要求客戶偕同60歲以下親友到行所見證産品認購過程,並非法規要求。
有關個別客戶所述情況,恒生銀行需要經過內部調查後,與客戶進一步溝通。金陵晚報記者將繼續關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