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昆明3月24日電(記者趙大春)記者從雲南銀監局獲悉,雲南省政府決定在2010年至2012年期間,安排專項資金9950萬元,對在金融服務缺失鄉鎮新設金融機構和網點給予建設和運營補助。
據介紹,雲南省政府對金融機構的補助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每新設1個金融機構,省級財政一次性補助建設經費60萬元;每開辦1個流動服務網點,省級財政一次性補助開辦費20萬元;二是每個新設立金融機構和流動服務網點,從開業之年起,省級財政每年分別給予20萬元和10萬元的運營補助,連續補助三年。雲南省政府還要求,各州(市)、縣、鄉鎮政府及相關部門對解決金融服務缺失新設機構或網點給予土地、房屋、安保、通訊等實際支援,以實現雲南鄉鎮金融服務全覆蓋的目標。
記者了解到,截至2009年末,雲南省金融服務缺失鄉鎮共有122個,佔全省鄉鎮總數的9.3%,主要集中在46個偏遠、邊疆、貧困、民族聚居的縣,涉及18個少數民族,130萬人。
雲南省按照“統籌規劃、因地制宜、先易後難、紮實推進”的原則,採取“省級財政支援一點、地方政府補助一點、金融機構自籌一點”的方式,以“降低準入門檻、分類補全機構、全轄覆蓋服務”的工作思路,制定了週詳的實施意見和操作方案,積極推進解決雲南省農村金融服務缺失問題。
2009年12月20日,雲南銀監局啟動了推進金融服務缺失鄉鎮金融服務試點工作,確定了四個先行試點地區。雲南銀監局還要求各涉農銀行業機構主動規劃,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爭取2年時間實現全省鄉鎮金融服務全覆蓋:2010年,解決80個鄉鎮金融服務缺失問題;2011年,完成其餘42個鄉鎮金融服務缺失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