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嚴打違規買賣股票 三家上市公司高管被查處

2009-10-20 09:51     來源:新華網綜合     編輯:肖燕
  據證券日報報道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19日宣佈,中國證監會近日已對王建超等4名上市公司高管違規買賣股票的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分別予以王建超、盧憲斌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分別予以夏世勇、李建軍警告。同時,中國證監會對盧道軍操縱市場一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沒收盧道軍違法所得34.96萬元,並處以罰款34.96萬元。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利益,證監會將依法查處違規買賣股票的行為。同時,證監會將對各類操縱市場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密切監控,嚴厲打擊,以維護市場秩序,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四高管違規買賣股票

    據負責人介紹,經查, 2007年8月至2008年11月,王建超在任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期間,個人證券帳戶有16個交易日違規交易過“海螺水泥”股份;2008年11月,盧憲斌在任甘肅祁連山水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期間,違規買賣“祁連山”股票;2008年12月,夏世勇、李建軍在任金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和董事、總經理期間,分別違規買賣“金髮科技”股票。4人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相關規定,構成了違法行為。

    負責人指出,由於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在決定公司重大問題上有較多的表決權,對公司經營情況有第一時間知曉的便利條件,為了防止其利用優勢地位或者資訊優勢,損害其他中小股東的利益,證券法禁止上述主體從事短線交易,對其在規定期限內買賣本公司股票的行為進行限制。

  盧道軍操縱證券市場

    據負責人介紹,經查,盧道軍存在利用“張春梅”、“李麗紅”帳戶組申購“四維控股”14220000股,撤單10880000股,成交1673193股。

    中國證監會認為,盧道軍通過不以實際交易為目的的頻繁大量申報和撤銷申報行為,影響了其他投資者對該股票供求和價格走勢的判斷,誘導其跟進買入,逐步推高股價,影響了“四維控股”股票價格和交易量。中國證監會認定,該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七條相關規定,構成了《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規定的“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通過虛假申報操縱市場的危害在於:一方面,在個股交易中,通過製造虛假表像誤導投資者,損害投資者利益。虛假申報操縱者的本質是以不正當手段“哄抬”股價。他們往往不以市價挂單,而是在低於市價的檔位挂出大量的虛假買單,從而誤導投資者作出該股後市將走強的錯誤判斷;另一方面,從長遠來看,虛假申報操縱還將助長投機,影響市場的健康發展,侵蝕資本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放任虛假申報操縱的氾濫,將導致個股大面積地出現脫離基本面的異常波動,從而助長市場的不良投機氣氛。久而久之,廣大投資者對市場的信心將受到損害,甚至離場,從而損害資本市場的長久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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