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限制

2010-01-11 11:22     來源:海峽都市報     編輯:肖燕

  價格限制

  期貨市場價格限制制度包括漲跌停板制度和熔斷制度。

  熔斷機制是當股指期貨市場發生較大波動時,交易所為控制風險所採取的一種手段。

  實例:滬深300指數期貨合約中漲跌停幅度為前一交易日結算價的正負10%,熔中斷點為前一交易日結算價的正負6%。當市場價格觸及6%,並持續1分鐘,熔斷機制啟動。在隨後的10分鐘內,買賣申報價格只能在6%之內,並繼續成交,超過6%的申報會被拒絕。10分鐘後,價格限制放大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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