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溫州市紀委網站“清廉溫州”消息:近日,有網民發帖稱,溫州市國資委某總經濟師利用職務便利私自為妻子供職銀行承攬國企存款。記者從溫州市紀委獲悉,溫州市前期已組織專人開展調查,待調查核實後將根據查清的事實和有關規定做出處理。
據網帖稱,溫州市國資委某總經濟師利用自己分管國企業績考核、財務管理及國企公款存放選擇權,私自為妻子供職銀行提供便利,承攬國企存款,損公肥私,為己牟利。
潘某,係該總經濟師妻子,現供職于某銀行黎明支行任行長。該支行成立於2013年3月,成立半年後存款即達到38億元,而且所有賬戶及存款均為國企。比如某名城置業公司23億元、某開發集團公司6億元、某投資公司2億元、某投資集團4億元。該總經濟師利用自己分管國企財務管理職務,打著國企賬號清理的旗號,把與自己無關的賬號清理掉,把所有市屬國企的賬號開在妻子名下的某銀行黎明支行。
據調查得知,這些存款資金並非國企自有資金,大多是銀行貸款而來,高息貸款,低息存款,國家受損,個人得利。
(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