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佈了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的社保繳費基數。其中,對單位在職職工而言,最高繳費基數為16353元(去年本市職工月均工資3倍),最低繳費基數為3271元(去年本市職工月均工資60%)。
根據上海市相關規定,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等單位職工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其中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為:單位21%,個人8%;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為:單位11%,個人2%;失業保險的繳費比例為:單位1.5%,個人0.5%;生育保險的繳費比例為單位1%;工傷保險的繳費比例為單位0.5%。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標準設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12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區縣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對應上述繳費檔次,補貼標準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425元、450元、475元、500元、525元、550元、575元;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金額不超過最高繳費檔次標準。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標準和個人繳費標準按照參保人員的不同年齡分段確定,具體為:70周歲以上人員,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3300元,其中個人繳費340元;60周歲以上、不滿70周歲人員,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3300元,其中個人繳費500元;超過18周歲、不滿60周歲人員,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1700元,其中個人繳費680元;中小學生和嬰幼兒,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750元,其中個人繳費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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