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潘未末)優化調整後的路外停車場停車調節費徵收方案今天迎來第二次聽證。根據市交委10天前公佈的優化方案,停車調節費將由原來的按停車時間收費改為按開出停車場次數收費,最高每次收取60元。根據近段時間的市民反饋,收費標準對於部分人士過高、徵收操作性等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
8月21日,我市舉行了“深圳市徵收路外停車場停車調節費聽證會”,當時提供的聽證方案為按車輛在停車場的停放時間收取停車調節費,其中一類區域工作日最高達6元/半小時。該方案引發了聽證代表熱烈討論,在贊同深圳採取經濟手段調控小汽車使用的基礎上,多數代表認為按停車時間長短來徵收停車調節費不合理。多名代表提出按次收費的思路,並對收費時段、不同停車場公平性問題、公交完善等問題提出了具體建議。根據聽證參加人及社會各界的意見,10月13日,市交委向社會公佈了停車調節費優化方案,並宣佈就此舉行聽證會第二次會議。
據了解,二次聽證方案的一個顯著變化就是將徵收方式由按停車時間收費,改為按駛出停車場次數收費。同時,對一、二、三類區域的劃分,徵收時段細分等,都進行了調整。根據聯動機制,非工作日的平均車速不明顯下降的話,也暫不啟動停車調節費徵收。此次聽證會的參加人員仍為8月21日深圳市徵收路外停車場停車調節費聽證會第一次會議的人員。其中聽證代表包括市民代表8名、市人大代表2名、市政協委員2名、市相關協會代表3名、停車場經營者或管理者代表4名。
在二次聽證方案公佈後連續幾天,本報記者曾對市民、網友、部分聽證代表進行採訪,多數受訪者對市交委聽取第一次聽證會意見、大幅度調整徵收方案並舉行二次聽證的做法表示認同。同時,大家對新方案的標準、細則、可操作性等提出了新的意見。包括:按次收費後,白天外出辦事的費用將激增,而對早晚交通高峰“貢獻”最大的上下班車輛反而影響較小;對於商家與停車場經營者,徵收停車調節費可能會影響客戶的消費意願與滿意度,進而影響到商業氛圍;在操作層面,最好採用電子計費卡的形式收費,減少現金交易以便於監管等。在今天的聽證會上,聽證代表們將從不同角度對新方案的合理性展開再次辯論,本報記者將進行充分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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