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住建部門表示,北京市城鎮基本住房保障將主要通過配租型、配售型保障房和租賃補貼三種形式解決。現代快報記者從一份《關於推進我市住房保障體系轉型發展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中了解到,南京也正在醞釀推進住房保障體系的轉型發展,與北京類似,以共有産權房為核心的産權型保障房將取代人們熟悉的經適房,同時廉租房也將退出歷史舞臺納入到公租房中。目前這份實施意見仍在內部討論中,最快今年內出臺。現代快報記者 項鳳華 馬樂樂
南京住房保障整合為三類
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住房需求的供應體系,這將成為今後南京住房保障的基本思路。與現有保障範圍相同,城市低收入、中低收入家庭、新就業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都將是被保障對象。
如何能夠實現“應保盡保”?據了解,按照“保障基本、並軌運作、租補分離、産權共有”的思路,南京將把現有保障房品種整合為貨幣補貼、租賃型住房、産權型住房三類,推進公租房與廉租房的並軌,建立以共有産權為核心的産權型住房保障制度。
貨幣補貼
貨幣補貼實際上是租賃補貼。對於符合保障範圍體系的住房困難家庭,如果不接受租賃型或産權型保障房的,可以領取租房補貼。南京擬規定,租賃補貼將納入市、區財政預算安排,加快建立租賃補貼發放銀行專戶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補貼用於改善保障家庭的住房困難。
租賃型住房
目前南京根據申請入住對象的收入等不同,將租賃型保障房分為廉租房和公租房,但實際上這兩種房的房源本身並沒有多少區別。南京早有廉租房與公租房並軌的呼聲,在實踐中也已經開始運作。
此次徵求意見稿中指出,今後這兩種住房統稱為公租房,這意味著“廉租房”這個名詞將成為歷史。今後,城市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凡是享受租賃型保障房的,都會住上公租房,他們之間的區別只是享受不同程度的租金補貼。
産權型住房
從未在南京出現過的共有産權房,將正式登上舞臺,相關立法也有望今年出臺(現代快報曾作報道)。此次實施意見中也提及,根據住房保障人群支付能力和房價水準確定購房的首次出資比例,個人産權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0%。所購房屋5年後方可上市交易,所得收益按照産權比例進行分割。
“其實從南京對共有産權房的定義看,過去的經適房性質與之類似。”知情人士説,南京對經適房的規定也是“滿5年方可上市交易,所得收益一半上交政府”,某種程度上經適房就是政府與個人各持有50%份額的共有産權房。因此,在明確共有産權房成為未來産權型保障房核心後,經適房將退出歷史舞臺。
鼓勵各區政府、園區建設公租房
目前,公租房的建設主體仍然是政府,但南京擬規定,鼓勵科研院所、大中型企業建設單位的公租房;鼓勵各區政府、園區、功能板塊建設公租房,解決區域內從業人員的居住需求。
“南京去年首次公租房報名選房時,很多大企業興趣濃厚,很多公司都是一口氣幫幾十位員工報名選房。”相關人士表示,其實這些大中型企業也具備了自建公租房的實力,如果他們自己建,可能會更受到員工歡迎。
另外,一些園區和功能板塊目前與主城有一定的距離,如果能利用現有土地建設公租房,對自身發展肯定是個好事。
大型商品房小區
配建保障房
丁家莊、上坊、花崗、岱山的四大保障房片區,代表了南京迄今為止規格最高的保障房小區建設水準。不過,南京也有意讓保障房與商品房“混搭”起來,讓保障房由“集中建設”向“集中建設與分散建設相結合”的方式轉變。
今年3月份的“寧7條”中曾提及,對部分面積為10萬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住宅地塊出讓時,將配建不低於5%的保障房作為前置條件。在此次的實施意見中,這個想法被再次提及。
“保障房集中建設會帶來管理難,如果能夠與商品房建在一起肯定是好事。”相關人士表示,但這個想法實施起來難度比較大,因為拿地的開發商會比較“怵”。此前南京曾經改變土地拍賣規則,規定“限地價、競配建(面積或資金)”,但至今全部是競爭保障房建設資金,而不是面積,這也反映出把商品房和保障房“混搭”仍然困難重重。
[責任編輯: 李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