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海口6月24日電 (記者王自宸)海口市住建局日前公佈了海口市“購房入戶”的申辦手續,對購房面積、購房時間、入戶人員戶籍等作出詳細規定。
按照規定,個人要在海口“購房入戶”需滿足多項條件:住房為在海口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單套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商品房(含産權式酒店);購房合同提交和備案時間要在2014年6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之間;入戶人員為本省戶籍的購房者以及戶籍在本省的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父母(含配偶父母)和符合計劃生育的未婚子女;入戶人員最多不超過5人。
此外,海口“購房入戶”細則中還設置兩項限制條件:一是購房人申請登記戶口後不得撤銷或解除所備案的購房合同;二是撤銷或解除2014年6月1日前已備案的購房合同並重新購房的人員不能享受購房入戶政策。在滿足上述條件的情況下,購房者可攜帶購房合同、發票等相關材料,在海口市住建局申請“購房入戶”,經海口市住建局核準後,到商品房所在轄區的公安分局辦證中心申請入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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